昨日上午,魏永丰(前)等被告人被带入法庭(资料图片)
魏永丰(右一)等18名被告人在法庭上(资料图片)
新华网西安11月23日电(记者梁娟)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上午在大法庭公开对魏永丰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的18名被告宣判。黑社会团伙首领魏永丰和骨干成员郭毅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其他16名被告被判处20年至二年三个月等不同刑期。
据了解,在18名被告中,除了首领魏永丰和骨干成员万德林、郭毅属于“70后”外,其余被告均为“80后”,最小的年龄只有20岁。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底,魏永丰为牟取经济利益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郭毅、张炜等人介入西安市东郊一垃圾场的经营,并由此开始在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一带的违法犯罪活动。各被告人相互勾结,共同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魏永丰为首,万德林、郭毅、杨涛、孔祥熙、侯皓玮为骨干成员,并有多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这一组织从2002年至2007年期间,在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一带开设地下赌场、收取保护费,后来这一组织还向西安市其他地区发展,在城市大规模强行拆迁、驱赶民工、暴力劫财、插手民事纠纷、讨要债务、强迫交易,非法获取经济利益,在当地称霸一方,为非作歹。
西安市中院审理认为,魏永丰等人的主要犯罪事实成立,罪名及适用法律正确。魏永丰等18人已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法定构成特征,魏永丰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郭毅等17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西安市中院判处魏永丰犯组织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骨干成员郭毅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个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6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判处二十年至二年三个月等不同有期徒刑。
事件回顾:
18人涉黑团伙称霸西安纺织城受审 被控七宗罪
纺织城涉黑团伙续:定性黑社会“老大”喊太委屈
西安开庭审理18名被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10月21日9时30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魏永丰等18名被告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部分市民代表、部分被害人及家属、被告人家属、西安市公安机关部分民警和媒体参加旁听,庭审预计将持续3天……【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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