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至2012年的假释人员蒋云飞认真填写用工意向书 本报记者 李晖 摄
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张小刚)正在省崔家沟监狱服刑的蒋云飞迎来了他命运中又一个转折点,作为“假释一体化措施”试点首批受惠者,昨日他与一家物流公司签订了用工协议,等假释正式获批后就可以到这家公司上班了。
假释须取得受害人及亲属谅解
2007年1月的一天,西安市未央区北辰村村民蒋云飞在帮邻居家盖房时,与邻居家儿子开玩笑,不慎使其掉下支架摔死,他也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刑五年。按说还有两年刑期才可出狱,但因“假释一体化措施”实施,剩下的两年刑期的大多数时间里,他将与正常人一样工作生活。“假释一体化措施”是我省在全国率先试点的一项罪犯假释制度,主要是对符合假释条件、犯罪情节和主观恶性较轻的特定犯罪,通过危害评估、征求意见、安置帮教、落实监管、法律监督等一体化措施,经法定程序对其予以假释。其核心包括人员一体化、走访一体化、评估一体化和管控一体化四个“一体化”。据了解,由法检监三方共同确定假释对象后,三方还要带领服刑人员向受害人及其亲属忏悔道歉,取得他们的谅解,共同与司法行政安置帮教部门签订安置帮教协议,共同为假释人员联系工作岗位。
有望扩大服刑人员假释率
“此项措施有望使我省服刑人员假释率得到扩大。”省监狱管理局局长董毓全介绍,2008年全省假释率为2.38%,而一些发达省份都在8%~10%,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不致危害社会”这个假释法定条件无客观评估标准,属主观判断不易掌握,监狱和法院都怕因此承担假释不当的责任。
“扩大假释率能够降低对服刑人员家庭和社会的负面影响,避免了因其入狱而导致的家庭破裂、子女失学、老人无人赡养等社会问题。”董毓全说。据悉,目前这一制度已在西安、女子、渭南、崔家沟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试点,今年有望在全省监狱逐步推广。据了解,全省监狱服刑人员有数万人,如果“假释一体化”全面推广,每年可增加数百服刑人员获得回家改造机会。
家庭也要负起管控责任
该措施中的“管控一体化”实行“6+1”模式,即以公安监管、社会帮教、上岗安置、家庭管束、检察监督、警察回访六项措施并举,对一名假释人员进行社会危害性管控,真正实现降低其重新违法犯罪率。
2009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5类犯罪人员,可在家中改造。董毓全表示,“假释一体化措施”与两院两部《意见》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和主要任务大体趋同,又是一种很好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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