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团伙从去年8月底至今作案5起获赃款30余万,警方希望受害人指认嫌疑人
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杨小刚实习生 林添)骗租来“工地”,又以假公司执照骗租脚手架后,卖给收购站,短短4个月,这四人团伙作案5起获得赃款30余万元。
昨日上午,咸阳秦都区营社钢模板租赁站的负责人史营社回忆说,去年10月左右,他与自称是西安一建筑公司的郑某确定了租赁钢模板事宜,经过对郑某在周至厂房的考察,随后与其签订租赁合同。郑某支付了1万元押金,他派人将价值9万余元的钢模板运送至周至。
起初,史营社每隔一段时间还去周至看一看,可去年11月2日,史营社拨打对方电话时,郑某关机,此时厂区已人去楼空。史营社还打听出,郑某等人骗取未央区超凌建筑设备有限公司价值25万余元的脚手架。
接到史营社报警,公安未央分局刑警大队民警通过郑某身份证于2009年12月30日确定了其身份,并于当晚10时许,在渭南抓获郑某。随后,警方又将其同伙潘某、邹某及邹某某(女)抓获。
根据这4名年龄在50岁以上的疑犯交代,他们从去年8月底至今,用他人身份证信息和自己的照片制作假身份证,以户县、周至两地的废弃厂房作为“掩体”进行诈骗,骗得户县、咸阳、西安共5家租赁站的钢铁脚手架,涉案金额60余万元,随后将大部分钢架结构卖到长安一收购站,获得赃款30余万元并挥霍一空。
目前,其中三人已被刑拘,身患多种疾病的郑某也被送至医院监视治疗。警方分析判断这伙人还有其他行骗记录,希望其他受骗者尽快来指认,联系电话:029-8451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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