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盖、加盖房屋,在即将拆迁的村子里已经成了一种普遍现象。“拆迁征地补偿政策不科学是主因。”省政协委员刘新荣说,补偿政策制定时应确定统一的补偿标准,高于标准层以上的不但不补偿,还应处罚,而低于标准层的则按照标准层补偿。
现象:违法加盖套取补偿
多年来,风闻拆迁而突击盖房的现象屡见不鲜,加盖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房屋倒塌的现象也多有报道,这种空房子既不安全又没有多少用处,村民们缘何乐此不疲地加盖呢?
刘新荣说,这与现行的补偿规定有关,现在的补偿规定是按照实际房屋面积进行评估作价补偿,同时在对城中村村民进行安置、补偿时也与所建的面积有关。这样便造成了一些房屋层数低和面积少的村民以及其他被拆迁人往高盖、多盖面积,以获得更多的补偿利益。
另外,根据《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规定,拆迁改造中二层以下(一、二层)是拆一补一,三层及以上按照房屋面积残值进行货币补偿,面积越大补偿也会越多。
分析:疯狂加盖浪费极大
这种抢盖、加盖,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浪费。刘新荣算了一笔账:农民盖一平方米房屋大概需要500元左右,政府拆迁时车辆运输、倾倒等每平方米再耗费200元左右,一盖一拆直接造成每平方米浪费社会资源约700元。“根据新华网《西安2009年将投资75亿元进行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相关数据显示:2008年,西安市大约拆迁689万平方米不合理不科学的建筑,如果人为浪费的有10%,按照上述费用来计算,就直接造成社会资源浪费近5亿元。”刘新荣说,浪费社会资源的同时,还会制造大量建筑垃圾,这些垃圾的处理将给城市带来新的难题和费用。
建议:多加盖部分要处罚
刘新荣说,解决这个问题并不困难,只要设定一个安置和补偿的标准线,就完全可以解决。
他说,政府应该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不再按照原先的有多少层多少面积来补偿,而应该设置标准层。无论房屋盖多少层,安置标准都按照标准层进行补偿。同时,为了制约人为抢盖的恶意行为,对于多加盖部分,不但不补偿,还要因其浪费社会资源进行处罚。这样就可以通过政策杠杆,以科学、合理的方式,避免恶意加盖造成不安全隐患,减少浪费。
1/4提案反映问题得到解决
个别委员提案不留电话 过半提案者对征询不回复
去年以来,省政协共收到委员提案773件,交由省政府承办的有686件,截至目前,这些提案中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173件,占四分之一。
同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的466件,占67%;作为参考的47件。省政协副主席李冬玉介绍,“高层”督办是提案办理的一种创新形式,去年以来这种形式督办的提案有较多增加,总数达到189件,这些提案由省级领导领衔督办,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都高度重视,所提问题已经或基本得到解决,满意率达到99.6%。
此外,也存在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少数承办单位办理方式简单化,提、办双方的沟通还不够深入等问题。据悉,在提案办理过程中,一些提案没有留通讯方式或不准确,影响了提、办双方的沟通联系。2009年省政府系统承办了686件提案,只收到288份《建议办复征询意见表》,提案者对承办单位征询意见不回复,也造成了互动沟通不够。
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张小刚 周艳涛 郭晓蓉李治燕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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