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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勉县5人办非法报纸 “十一”创刊每期发行两万
http://news.hsw.cn    来源: 三秦都市报  2010-10-0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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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汉中讯(记者 陈卫平)三张桌子、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一份集广告、时事、生活、娱乐为一体”的“报纸”便在勉县县城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编辑部”里“创刊”发行了。

  “编辑部”面积不足十平方米

  昨日上午,根据群众的反映,记者来到位于勉县菜园街的某外语学校院内。在该校二楼东侧一间图书室门口的墙壁上,悬挂着一块“勉县都市生活编辑部”的牌子。

  走进图书室记者看到,本不算大的房间被隔成两半,外面是图书室,几个小学生正在看书。里间的门锁着,门上写着“勉县都市生活报编辑部”的字样。记者遂以投放广告为由进行探访,并拨打了“编辑部”的电话。不一会儿,一位自称姓唐的工作人员过来,打开“编辑部”的门让记者进去。走进“编辑部”记者大吃一惊:在这处面积不足十平方米的“编辑部”里,摆放着三张桌子、两台电脑、一台打印机,墙上张贴着《广告刊例价格表》,桌上放着样报。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报社主编”就是这家外语学校的校长罗某,有四名“记者”都是某网站贴吧的管理员和小吧主,这会儿他们都出去了。他们的报纸“十一”刚刚“创刊”发行,每周出版一期,每期发行量两万份,主要向勉县各企事业单位、宾馆、学校、乡镇以及居民社区和个体工商户门面、摊点免费投放。“创刊号”已经发完,第一期已定稿并送往西安印刷,明后天就可以投放了。

  在“编辑部”里,记者看到了这份名为“勉县都市生活”的“报纸”,四开八版,印刷、设计略显粗糙,但其中的栏目内容却相当“丰富”,除一些广告外,还刊登着政府“双创办”和劳动部门的文件、小学生作文、署着“本报记者”的人物专访、百姓信箱等。报纸印有主办单位为“勉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勉县贴吧管理团队”,却没有正规报纸应有的刊号或工商部门审批的广告批号。这里的“记者”也有自己报纸印发的“记者证”?记者以谈价格为由,要求与“报社主编”罗某见面,但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罗某正在另一所分校上课,暂时回不来。

  当记者准备离开时,一位自称是报社“主任”的中年男子进来告诉记者,他可以全权代表罗某。对于该报是否有刊号的质疑,该男子显得十分警惕,告诉记者“报社”的手续都是齐全的,自己虽然拿不出来,但如果记者想要了解什么,可以随时到县上有关部门去调查。在交谈中,这名中年男子说自己在勉县可以完全代表百度公司,并称自己也是“记者”,也持有自己报社发的“记者证”。记者要求看看他的“记者证”,这名男子却不肯拿出来。

  工商局:属非法广告宣传将严肃查处

  根据国家《出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没有刊号的所谓“勉县都市生活报”属于典型的非法出版物。那么该“报社”是否具有工商部门审批的广告DM宣传批号呢?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勉县工商局,该局商标广告股郭虎股长向记者证实,这家所谓的“报社”从未到勉县工商局进行过登记注册,涉嫌非法广告宣传。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等法规,经营广告业务必须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并申领营业执照。郭股长表示,将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并对此事展开调查,严肃查处。

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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