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测诊断”
优抚医院院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是武汉市气象局的几个人和优抚医院的医生将邱小卫送到医院,而精神病相关法规规定,只有监护人和近亲属才有权送治精神病人。对此,记者向何兵和张自然进行了求证。
何兵说,当时张自然写了一份申请书,委托武汉市气象局将其女儿邱小卫送至精神病院治疗,连优抚医院都是张自然主动联系的。张自然则向记者表示,她虽然在申请书上签了字,但并不是出于自愿——何兵对她说,如果不签字就开除邱小卫。她不愿女儿失去工作,而且单位承诺担负除医保以外的所有的医疗费用。
张自然表示,在知道女儿在精神病院的遭遇后,她曾多次跟医院交涉,希望尽早接女儿出院,但医院以“谁送来谁接走”为由不让其出院,“医院想要赚取单位支付的医疗费用而不放人。”张自然说,因为自己态度坚决,“如果邱小卫不来月经、眼睛看不清、拉不出屎引起任何后果,你们都愿意负责任的话,就给我写个保证书,不愿意的话就让她出院。”最终,医院才让邱小卫出院,但是将治疗时间由原来说好的一个疗程(3个月)延长至12月4日。
而何兵却有另一种说法:不让邱小卫出院的人是张自然,张自然出现这样反复的行为是因为她的矛盾心理——她一方面希望女儿能得到治疗,另一方面又怕女儿在精神病院受苦。
邱小卫在入院之前,是不是确实先被诊断有精神病?何兵告诉记者,他们曾先请医生对邱进行了 “目测诊断”(即为2009年7月21日的询问),发现她确实有精神病。
不合法的行规
从去年7月到现在,邱小卫的这段遭遇给她的生命打上了深深的烙印。“以前的我能歌善舞,写得一手好文章,虽然外表不漂亮,但有人格魅力,很受领导喜欢。”邱小卫说,许多同事一定没想到她会变成如今的样子。
从精神病院出来后,邱小卫身体发胖、月经不调、视力减弱、记忆力减退……最明显的是,每次步行经过天安门广场时,保安都会拦住她盘查,理由是她神情异常,而以前从未发生这样的事。她认为,一个陌生人都能看出她前后的变化,尊严受到极大的摧残,而这一切都是被强制住院造成的。
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对疑似病人进行 “目测诊断”之后强行收治,这种做法合不合法?
深圳律师黄雪涛表示,在国内的精神病行业里,确实有这样的“行规”:疑似病人在被介绍病史后,医院可以强行将其带回医院检查,有病则住院治疗,没病也要住院观察。也就是说,像邱小卫这样的人,一旦被强行入院就必住院无疑了。
黄雪涛说,按照国际的标准,任何一个成年的人都有医疗的自我决定权,即使是精神病人。只有在威胁自己或者他人生命的情形下,精神病人才能被强行收治。尤其是一个人没有经法院认定为限制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之前,均不得随意为其指定监护人,借此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医院的这种做法虽然是他们的‘行规’,但却是与现行的《宪法》《刑法》《民法》当中有关人身自由的法律规范相冲突的。”她说。
黄雪涛认为,此次治疗对邱小卫来说是伤害大于疗效,即使是为了治病,若治病本身带来的伤害大于疾病,那么治疗本身就要受到质疑。
不是第一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
今年10月10日,深圳律师黄雪涛牵头并执笔的《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法律分析报告》(下称报告)发布,该报告揭示了中国精神病收治制度现存缺陷,并提出了改革建议。
报告称我国精神病收治乱局更为深层的原因是,把“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收治”看做“纯粹的医疗行为”,医生僭越法官的权力,给予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送治人以“监护人”的地位。这使得任何人被精神病院强制收治成为可能。
报告发现,大量不该收治而收治的案例显示,送治人与本属正常人的被送治人有明显的利益冲突,隔离治疗使送治人获利,而医疗机构也从中获取商业利益。
黄雪涛表示,精神病行业的标准被默许的行规无限扩大,到令人恐惧的地步。某个行业不应该仅仅依靠行规行事,有病没病应该拿出来大家讨论,制定出一个公共标准。她表示,他们写报告的原因之一也是想引起社会的关注,因为只有社会的声音才能抗衡一个行业的话语权。
报告指出,确认住院精神病患者的诉权或是解决我国精神病收治问题的关键。对此,黄雪涛希望实现这样一个愿望:精神病患者能够有权指定律师对抗监护人。即提供一个平台,让精神病患者有说话的机会,有病没病谁是谁非,交给法官来裁定。对于这类案件,应该有一个独立的地方力量介入,及时地干预和阻断被强制收治的行为,保障被收治人的人身自由。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仁兵表示,邱小卫的案件很恶劣,但这不是第一例,也不是最后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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