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漫画/王启峰
逐渐沦为“特权车”
据张志强观察,“陕O”车辆开始被社会所诟病是在2000年以后。
“刚开始听到最多的抱怨是说‘陕O’车不遵守交通秩序,经常越线闯红灯。”总队领导为此让有关部门去了解。结果反馈回来的信息称,违章的车辆大都是办案和工作需要,多数都属于“紧急公务”。领导一听是这情况,也就没有再过问。
也就是在这一时期,“陕O”牌照的发放、管理开始“松动”。从开始只对公安系统发放,逐步扩大到面向整个政法系统。“有一段时间对悬挂‘陕O’牌照的要求是,只要单位开一张介绍信,认为工作有需要,就可以申领到!”如此一来,很快政法系统的许多家单位纷纷开具介绍信,都说因工作需要申领“陕O”牌照。而牌照领回去后,结果大都被挂在了各级领导的车上。
“陕O”面向政法系统“开放”不久,一些有执法职能的部门也说话了:“我们日常要执法,开地方牌照车辆不方便,是不是也给我们照顾几个‘陕O’?”
“问题就出在了这里,政府系统中有执法权的部门太多了,土地、环保、税务、劳动、林业等等,给一家开了这个口子,大家都纷纷找上门来,理由几乎都一样,都是为了方便工作。”当时就有人担心,这样没有节制地发放下去,将来毁的是警察的名誉,也容易滋生特权车。
相反的意见则认为,“陕O”有特权是“群众的错误认识”,物以稀为贵,数量少才容易造成“特权车”的印象,而且挂个“陕O”,群众更容易监督。
但从后来的发展趋势来看,大家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无论是哪个部门、单位的“陕O”在外面惹了事,社会上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警察的车”。
实际上开“陕O”,当时确实有不少“好处”:比如在停车场可以不缴费、上高速,一般违章也都能得到关照。如果收费员要收,一句“警车还收费?”就够了。
国家有关政策法律规定,国道收费站只是对军车和制式警车免通行费,但大多数“陕O”也会以“执行公务”的名义要求“免费”。交警也比较头疼“陕O”,因为他无法搞清楚违章的“陕O”到底是在“执行公务”还是在“公车私用”。太认真不行,不管也不行,而且能挂“陕O”牌照的车不是自己人,就是一般“非富即贵”,能不惹麻烦最好。
就这样,“陕O”很快在社会上威名远扬,同时也“恶名远扬”,有办法的以挂个真“陕O”为荣,没办法的搞个套牌“陕O”、假“陕O”也能抖抖威风,种种恶行屡屡被媒体曝光。最近的极端案例是,一辆假“陕O”在西安西华门轧断了女交警张昂的胳膊。44岁的榆林人马志明,爷爷是烈士,父亲生前曾是榆林一家银行的行长,自己从事煤矿和汽车贸易生意,身价千万,同时还是公安部B级通缉逃犯。
“套牌‘陕O’、假‘陕O’为什么有市场,就是因为本为公务车的‘陕O’,已经沦为‘特权车’,甚至逃犯也开个‘陕O’保护自己。尽管这个特权法律和政府没有承认,但让其存在,就等于已经间接默认了。”法律界人士评价说。
参“陕O”一本
民间对特权车的反感表现在许多方面,比如有一句顺口溜是这样说的:“自从有了U,交警很发愁,自从有了O,交通有点乱。”
几乎和“陕O”前后时间启用的“陕U”,曾经是陕西省党政几大班子专用车牌号,2001年8月,由于发放失控(数量超过1800副),“陕U”最终被取消。
顺口溜虽然有点恶搞的味道,但普遍反映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特权车”的深恶痛绝。
王保才回忆说,他2005年“两会”上关于取消“陕O”的议案动机,就是来自于会前的一则新闻报道:一辆悬挂“陕O”牌照的轿车在撞伤一路人后要逃逸,周围的人上前阻拦,“陕O”司机曾口出狂言。原话王保才想不起来了,总之很“猖狂”,于是,他决定在当年的“两会”上参“陕O”一本。
王保才关于要求取消“陕O”牌照的议案开始是计划以个人名义,用建议的形式递交的。但没想到在代表驻地一说,众代表纷纷响应,认为这个建议应该正式以议案形式提交给人大常委会,随后有9名代表纷纷在议案上签名。
“有一次我无意中在百度里输入‘陕O’一词,结果出来的全部是负面新闻,不是肇事逃逸就是横冲直撞。”和记者聊天的时候,王保才无意中又百度了一下“陕O”,结果首页里除关于陕西要取消“陕O”的消息外,其余四条分别为:“行车起纠纷,陕O司机电警棍击人”;“陕O车被贴罚单还停在斑马线上”;“为逃5元过路费,陕O大闹收费站殴打收费员”。
在陕西,呼应王保才要求政府主导主动取消“陕O”牌照的还有政协委员任可民。
来自民进的西安市政协委员任可民是西安文理学院的教授。在今年3月召开的西安市“两会”上,任可民向大会递交第407号提案——关于取消“陕O”车牌的建议。
任可民在提案中写道:多年来,“陕O”车牌主要用于公安机关车辆,为公安机关方便执法曾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拥有“陕O”车牌的车辆近年来交通违法现象有增无减,开“陕O”车的人大都具有特权思想,闯红灯、压黄线、逆行、乱停乱放、乱鸣喇叭、超速行驶。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深恶痛绝,但敢怒不敢言。交警更是熟视无睹,因为交警不管也不敢管,更使开“陕O”车的人有恃无恐。
内蒙古的呼和浩特市、浙江、湖南等省市已经取消了“O”牌。由此可见取消“O”牌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端正警风、和谐警民关系,顺乎民意的一件大好事。
任可民最后还建议,公安机关取消“陕O”车牌后,对执法车辆挂警用车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及干警的私车挂普通牌照。
任可民说,自己也属于“开车上下班族”,经常在路上遇见“陕O”插队、闯红灯、逆行等现象。也正是基于这些现实中的深切遭遇,他认为已经沦为“特权车”的“陕O”牌照必须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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