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1日从国税总局获悉,目前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正在由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做进一步修改,预计3月底将再次上报国务院。
据国税总局相关人士透露说,个税起征点将提高为2500元或3000元。两会期间不少代表、专家提出的 “以5000元为起税标准”实行可能性不太大。
此外,税率级次将减少。目前,我国实行的是9级累进税率,税率从5%到45%,修改后或将减少为6级税率。
个人所得税修改方案通过后,将上报给全国人大常委讨论。此前据媒体报道,修正案最快将在4月交由全国人大讨论,6月二审,下半年开始实施。 据《财经》
延伸阅读:个税起征点的三次调整
一旦此次有关起征点的调整得到落实,这将是我国有个税制度以来针对起征点进行的第三次“手术”。
1980年9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标志着我国的个税制度正式建立。1981年1月1日,我国正式开征个税,起征标准为800元。
事实上,个税法最初的出台,并非针对普通工薪阶层。根据我国1980年的《统计公报》显示,那一年,城镇职工的全年收入不过762元,个税法将起征点定到800元,无疑是将征收目标瞄准了当时能“挣大钱”的歌星和影星,以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入中国投资的外企高管。据前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回忆:“800元的起征点,实际上就是根据当时外国人在华的月生活成本制定的。”
工薪阶层真正开始和个税打交道,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当时,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人们的月收入已经跃过800元门槛。因此,1993年10月31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修正案通过。次年1月1日,实施细则颁布实行。此次修改,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及偶然所得,归入应纳税范畴,使得应纳税的个人所得由原来的6项增至11项。自此,很多人发现自己的工资单上多了一个项目:税。1994年也因此被业内专家视为“中国人的纳税元年”。
那之后,纳税人群不断扩大,全国个税收入也以40%的年增长率攀升。2005年,我国全年个税收入由上一年度的1736亿元激增到2094亿元。
随着大部分人工资提高、收入增加,渐渐地,800元的个税起征点明显偏低。2005年10月,《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案获得通过,个税起征点也上调为1600元。两年后的2007年12月,有关个税的第五次修正案又将起征点提高到2000元。(1999年的第二次修正案,及2007年4月的第四次修正案,均未对个税起征点进行调整。)
2011年,财政部公布了最新统计数据,称我国2010年共实现个税收入4837.17亿元,同比增长22.5%。财政部相关负责人称,个税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扩大了税源基础。然而,国家个税收入猛增的同时,却产生了另一个问题——工薪阶层已取代高收入阶层,成为个税征收的主要对象。财政部某官员曾坦言:“我国65%的个税来自工薪阶层,与大多数国家的所得税税源结构存在差别。”如新加坡,占人口总数20%的富人就贡献了全国93%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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