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渭南讯 去年引起全国广泛关注的渭南“毒奶粉”案件(本报去年2月10日报道过)近日在临渭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渭南市乐康乳业有限公司原经理张文学等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四年和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判处罚金。
据悉,原检察机关指控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因所有涉案奶粉均已销毁,无法做省级以上有毒物质鉴定,因此,法院做出以下判决:张文学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原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朱书明、原主管销售的副经理同天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另一被告马双林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昨天记者从临渭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其中两名被告人不服判决已经提出上诉。
案情
2008年7月至8月份,大荔荔华乳业有限公司将20吨“荔华”牌乳粉抵押给马双林。2009年9月份,马双林与张文学、同天虎联系,将其中16.55吨“荔华”牌乳粉以每吨15000元卖给了乐康公司,张文学、同天虎在马双林没有提供三聚氰胺检测报告的情况下,授意朱书明安排公司包装车间工人将10吨“荔华”牌乳粉与本厂生产的“三彩”牌乳粉按1∶2.5的比例搅拌后,装入乐康公司“三彩”牌包装袋内,共生产掺混乳粉32.5吨。乐康公司将该掺混乳粉分批次抽样后,委托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未检出三聚氰胺。乐康公司将28吨掺混乳粉销往广东潮安县龙信食品公司,龙信公司又将其中的25吨乳粉销给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南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0年1月初,张文学从龙信公司获悉乐康公司售出的乳粉三聚氰胺超标,乐康公司便将剩余的6.55吨“荔华”牌乳粉退回给被告人马双林。
福建漳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乐康公司销售到南方公司的乳粉抽检,发现其中两批次乳粉共5.725吨三聚氰胺超标。后经福建省中心检验所复检,结论为,一个批次生产日期是2009年10月22日,共2.95吨乳粉三聚氰胺超标。
关注
涉案“毒奶粉”如何被销毁
本报渭南讯 由于涉及被告人的量刑,因此“毒奶粉”如何被销毁引起很多人关注。记者获悉,大量问题乳粉被查出三聚氰胺超标后,已在漳州及渭南两地分别被销毁。
据了解,事发后,乐康公司派员协同渭南市技术监督局人员赴漳州,在确认问题乳粉系乐康公司生产无误后,在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的监督下,对漳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抽检不合格的两个批次“三彩”牌5.725吨乳粉予以就地销毁,剩余的19.275吨乳粉及其产品被销毁或封存。2010年1月8日,渭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马双林处的6.55吨21批次“荔华”乳粉进行了抽检,其中17批次三聚氰胺超标,1月15日,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临渭分局将该乳粉销毁,1月22日,将库存的4.5吨掺混乳粉销毁。
疑问
网上仍有涉案企业宣传资料
工商部门称其证照已被吊销
网上仍有涉案企业宣传资料
本报渭南讯 记者昨日在网上看到了涉案企业发布的宣传资料,不过当地工商部门表示,该企业的证照已被吊销。
省工信厅工业消费品处副处长张小平今年2月24日表示,在陕西省日前进行的乳制品行业项目(企业)全面审核清理中,24家乳制品企业被淘汰,其中包括大荔荔华乳业有限公司。
网上仍然有乐康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宣传资料:“通过100多万元的专项投资,对落后的生产设备进行了彻底改造,使其成为国内先进的乳粉生产线。本厂依山、川、岭、塬相间,水草资源十分丰富,环境优美。羊奶源无任何工业污染,其各项指标均能达到出口标准。羊奶的营养价值要高于牛奶,而且羊奶比牛奶更利于人体吸收,是乳制品中最接近母乳,营养成分最全、最易被人体吸收的奶品。”记者拨打网上留的联系电话,该机处于“欠费停机”状态。
昨天下午,记者问及乐康公司的情况,渭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临渭分局办公室一位接电话的女工作人员颇为恼火,说已经移交公安局,有事问公安局去,随即挂断电话。记者再多次拨打,对方无论如何不接了。渭南市工商局临渭分局工作人员说,案发后,工商部门非常重视,立即吊销了乐康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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