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章公交车

违章司机 本组图片 记者 施忠威 摄
“在这里签字,再在这儿签个字……”1日10时许,公交车驾驶员翟某在交警指示下,8次在《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写下姓名。一个小时内,同一人连续被罚8次,创造了长春市一小时内个人交通违法史纪录。
记者跟随交警查公交违法
从今年开始,长春市将实行3年交通违法行为严管行动。近期内,长春市各级交警部门率先对公交车、出租车违法行为展开专项整顿。1日,记者跟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交警一起,查处辖区内的公交车违法行为。
9时,记者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交警大队交警周学峰、李宝玉、周正义来到欧亚卖场197路公交车站点,对公交车行车秩序进行跟踪查处。
公交车右转弯未打转向灯
9时08分,一辆车牌号为吉A38471的197路公交车从终点站发车。刚开始,公交车还能完全遵章驾驶,驶入站点后上下乘客,排队等信号灯依次通行。9时18分,当公交车行驶至兴顺路与东风大街交会处时,第一次违法行为出现了——车辆向东风大街右转弯时,未开启转向灯。
周学峰用移动摄录机,将驾驶员违法行为全程摄录。“公交车司机违法行为时间都很短,必须抓住瞬间机会摄录,否则他们不会承认。”周学峰说,按照法律规定,此次交通违法行为将罚款50元、扣1分。
8次在罚单上签名确认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时间里,这辆公交车又连续发生7次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包括闯红灯、强行右转弯、越双实线行驶、不进公交站点停车等。
在197路公交调度室内,周学峰拿着摄像机,为驾驶员翟某“回顾”了一下他的驾车过程;李宝玉则拿出《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把各项违法信息逐一填好。翟某在交警指示下,8次在罚单上签名确认。
翟某在一小时内,行车中连续8次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在长春市也创造了一小时内个人交通违法史纪录。
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翟某的8次交通违法行为共处以1350元罚款,扣9分的处罚。
记者 苏东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