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建议
个人档案和身份信息统一
人们敬畏法律,很多情况下是因为触犯法律的代价实在太大。在我国,如果能够尽快实现个人档案和身份信息的统一,通过身份证可以查询个人的除隐私之外的其他身份信息和工作履行、个人信用等级,那么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可能性将大增,因为信用记录将影响到个人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不良信用记录则会使得被执行人在现实生活中处处碰壁。
我国目前身份证查询系统不对公众开放,消费部门也无从得知消费者的信用记录和等级评价,被执行人安心地做着老赖也不会受到惩罚,这是我国执行难的根本症结所在。因此,法官建议建立国家信用体系。
此外,为了防止限高令的公告内容参差不同,格式各异,从而导致对被执行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害,可以由最高法院出台相应的细化指导意见,统一限高令的内容涵括和裁定文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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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限高”与个人破产相似
目前,在欧美、日本等国家以及中国香港等地区,均有关于对个人申请破产后被限制消费的规定。例如,香港明星钟镇涛曾经因炒楼无法偿清高达2.5亿港元的债务,而被法院宣告个人破产,其结果之一就是——被限制进入高消费场所消费、限制出国旅游。
个人申请破产后,一方面可以暂时不必偿还所欠债务,但另一方面,也丧失了一些权利,其中便包括“高消费”的权利。
在我国,目前尚没有关于个人申请破产的规定,但限制老赖高消费的情况,与国外的破产人士颇为相似。 文/记者洪雪王巍
首批名单上的人员在签名领取“限高令”通知 摄/记者曹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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