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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期
 

  性学硕导称女生遭遇性侵犯应主动递上避孕套引争议

  10日晚,中国性学女硕士彭露露的导师华中师范大学彭晓辉副教授受邀在南师大做了一场名为“性与人际交往”的讲座。讲座中,彭教授的“遭遇性侵犯女性应主动递上避孕套”这一观点,当堂激起一名男生的强烈反驳,双方展开激烈的“唇舌之战”。【详细
  14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彭晓辉称被“误读”。而在华商网的调查中,44%的人支持女性为了防止艾滋病保护身体安全,递上套套,34%的人支持无论如何反抗到底。【详细】

 
观点交锋
 
  顶:任何时候生命安全都应该是第一位的
 
    细揣彭晓辉的“强暴递套”论,所要表达的是“生命第一”的观点。强暴来了,反抗是必然的,否则哪会叫强奸?但反抗如果威胁到生命,就要冷静相待了,任何抉择都无关尊严。其实,很多国家的单身女士都会在皮包里放一个安全套,当她们不幸遭遇强暴而无法逃脱和反抗时,只好要求暴徒使用安全套,这样做是为了避免遭受怀孕或性病的二次伤害。而如果生命都没有了,还要那以生命为依托的“贞操”有什么意义?【详细
 
  弹:递套是在鼓励犯罪
 
    彭副教授及一些性学专家从他们的职业角度来分析女性面对性侵犯时的态度,认为主动戴套,可以降低受病毒或怀孕的侵害。但若据此生发下去,那么,如果主动配合强奸犯,是否还能避免更多的人身伤害?如果这一切成立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将再没有强奸犯,他们都成了嫖客,而所有被害妇女,都不再是受害妇女,而成了“失足女”,这样的结果,是何其荒唐和悲凉?【详细
 
 
三点误读
 
实际上,递避孕套是最后一招
两性之间,女性其实天然弱势
  那位在讲座上反驳的男生和众多拍砖的网友都从法律与道德层面抒发他们的正义诉求,而忽视了彭副教授作为性学专家的专业提醒价值。彭副教授的“遭性侵递套论”是针对避免性疾病传染而言的,而且很重要的是,它还有一个限定范围——“最后一道屏障”。
  弄清了这些,“遭性侵递套论”表述的意思应该是比较明确的:女性在穷尽一切办法无法中止歹徒性侵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染上各种性病,主动递上避孕套不失为明智之举。这有鼓励女性盲目屈从歹徒性侵吗,有纵容歹徒为非作歹吗?这根本就是两码事,彭副教授只是以性学专家的身份,提醒女性在万般无奈之下如何保护自己的性安全。【详细
递套,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随着社会的发展,年轻人对待性观念的逐渐解放,以及性服务场所的大量存在,其实女性遭遇性侵犯的事件比较来说是越来越少的,相信有点智商的人,再有性需要也会考虑花钱买春,会比大街上搞强奸付出的成本和风险要低得多。
  因此,当下偶现的强奸犯不是性变态或者就是弱智到极致,对于这样不能自控的暴戾分子,一旦实施对女性的性侵犯,往往会不计后果,甚至可能会实施进一步的恶性攻击行为,当柔弱的女性受害者遭遇如此险境的情境下,不采取退而求其次的自我保护办法,难道还要硬撑着做贞洁烈女和歹徒死磕不成?那样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所以,彭教授的前卫观点,看似在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实则更是保护受害者自己的明智之举。进一步来讲,这样做,没准还能够先稳住犯罪分子,趁着犯罪分子得意和犹豫的机会,找到脱身的机会也未可知。就算脱不了身,最坏的结果,也不过就是让犯罪分子得逞,但这样的得逞总比犯罪分子不用安全套得逞来得好。一是避免染患疾病,二是防止自己受孕。【详细
递套不等于默许

  根据我国刑法,对强奸罪的判定,要求主客观要件齐备。
  强奸罪的客观要件有两点:
  1、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女性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女性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女性意志。
  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因此,只要主客观要件齐备即为强奸罪成立。而女性在最后关头递上避孕套并不代表默许或者主观同意。

 
为何被误解?
 
男性社会对贞洁的迷恋
理性探讨避免女性遭性侵伤害的现实路径,不存在谁比谁在道德上有优越感
  在男权社会里,一直流行着女人失身事小,女人失节则是天大的耻辱。因此女人的处女膜,一直是男人判定女人价值最有效的计量工具。而男人是否守身如玉则无从判断,也更不需要有什么判断的标准。处女膜、贞洁成了女人终身的精神枷锁,对于女人来说失去贞洁,就意味着吃亏上当,就意味着人格的贬值。而所有的这一切,对于男人来说这些都不是一个问题,因为在男权社会里所有的标准都是用来评判女人的。【详细
  正如罗素所说,“在大多数时代和地方,那些无形的道德因素已使人们接受了那些包含着完全不必要的残酷性的制度,而且在那些自称最文明的民族中至今仍存在着这种情形”。传统的性道德观念依然存在,甚至偶尔强势。在现代性的认知中,生命肯定比贞操重要,没有生命留着贞操何用?若换一个角度审视,发生过这样的事例,歹徒进入到一个家庭中,家里只有母女两个,此时,歹徒以伤害女孩相要挟,要性侵那位母亲。那位母亲无可无奈何,只好从了。事件发生后,这位母亲并没有得到道德上的非议,相反她被认为是一个伟大的母亲。母亲保护孩子配合性侵与女性保护自己主动递套,没有本质的差别,而道德上的评价却如此不同。【详细
公众对性的隐秘心理
  在大多数人眼中,性依旧是观念中比较隐晦的领地。彭教授的前卫观点之所以引发舆论抨击,或许正是因为冒犯了公众隐秘的内心所致。彭晓辉高徒、性学女硕士彭露露所遭遇的就业窘境,其实和这种社会心理不无关系。
  正如弗洛伊德等人研究的那样,性教育的目的是个人对自己身体的控制与社会控制的解放。彭晓辉提出的“送套自卫”命题,如果我们因为所谓的道德洁癖不去讨论,那么女性如果在性侵中免遭伤害的命题就永远无法破解。无论是“送套自卫”还是誓死抗拒,健康阳光的讨论,都是有益无害的。 【详细
 
递套之前,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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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空姐习咏春拳应对“不规矩”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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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侵犯,邓玉娇先亮出了刀子
 
刑法支持女性正当防卫
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sex都是违法的。
  从法律上讲,性侵犯是重罪,在正当防卫时可以采用最大的防卫尺度。换言之,如果女性在遭受性侵害时,反抗致犯罪嫌疑人死亡也是合法的。虽然男女在体力方面有着明显区别,但在性侵害那样特殊的情况下,受害人应该尽量抓住反抗的机会。【详细
  但是主张反抗的观点只适合于存在能反抗这个选项的情形。试想一下,一位身高1.5米左右的女性,遇上一个1.8米左右的侵害者,女性又是在被袭击、受惊吓和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这并非不可能),如何去反抗?
  当然,对于某些存在着反抗可能性的情况,比如男女双方体力相差不太大,周围又可能存在援助者,女性带有刀子——— 这种情况极少,女性平时怎么会带个刀子呢?并且有时间和机会亮刀子,确实,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抵抗是比较可取的选择。
  女性,不妨听听所有这些意见,增加保护自己的选择余地,避免万一遇事时束手无策,但也别把某一种处理方法当做唯一天经地义的。万一遇到性侵害,在具体情况下如何对待,是选择维护人权尊严,还是在尊严不可能得到周全的情况下不得已选择低限度的保护生命和健康,这是当事人自己的权利,女性对自己的身体有充分的处置权,对这个权利,其他人无权置喙,即使是丈夫,也只能尊重,无权剥夺。【详细
 
结语   彭晓辉这一观点能够迅速引起热议,正反双方势均力敌,这至少反映出,这个社会其实非常包容。可以想象,如果时光倒退30年,哪怕是20年,这是一个可以拿来讨论的问题吗?即便有个别人赞同这一观点,恐怕也会立即被反方的唾沫星子淹没。
  过去,女子被要求必须贞烈,遭遇性侵犯时,她们完全是受害者,但事后一样要遭人白眼。似乎只有以死相拼,才能保住她们的名节,尽管,那所谓的名节只不过是社会套给她们的枷锁。现在,几乎没有人要求她们这样做,彭晓辉举例表述的这一观点虽被热议,但多数也都是停留在“技术”层面。【详细
  结合华商网的调查结果,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事实:这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有一颗包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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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