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国 内 时 评 社 会 国 际 图 片 网 事 娱 乐 体 育 人事任免 世园会 问道楼观
热点:皮革废料变胶囊 西安墓园 西安城墙假货之争 中华儒商诈捐 《泰坦尼克》热映 31届香港电影金像奖 柏树林古建筑失火 渣土车撞出租车  
华商网 > 新闻 > 华商评论
醉驾入刑:一律不一律,一律听谁的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1-05-19 05:11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10658000定制,3元/月!
 
推 荐
香港亚洲殡葬业博览会
香港亚洲殡葬业博览会
里根之女58岁裸拍上杂志
里根之女58岁裸拍上杂志
·老人发病住院欠费4千元 待出院3儿女全“失踪”
·22岁女模特因病去世 生前微博留言称累(图)
·小学生作文称未来要开宝马车店 做个怕老婆的人
·西昌环卫工公款港澳游遭质疑 城管局称出去学习
·北京天上人间歌厅副总经理涉嫌介绍卖淫罪被公诉
·河南杀妻案死者心肝器官失踪 调查组称或为自溶
 

  ■ 杨 鹏

  自5月1日执行以来,“醉驾入刑”大约只经历了10天的“好日子”,各地纷纷设岗抓获醉驾者,眼见得各地醉驾因此大幅下降,让国人不免“精神一振”,没想到5月10日却成为一个拐点。这一天,高法副院长张军称,“醉驾入刑”的相关条款不应仅仅从文意理解,不是所有醉驾者都要被送上法庭,

  “醉驾不一律入刑”论一出,旋即激起旋涡,但也有论者指出,张军副院长的言论,充其量只是领导的一家之言。但此后有消息称,高法开始要求收集醉驾指导案例作为审判参照,指导思想与张军副院长的“讲话精神”不谋而合。而就在昨日,高法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又重申了这一要求。

  就在大家勉强要把思想“统一”到高法精神上来的时候,公安部又站出来表态:警方对醉驾一律刑事立案。于是,人们一度形成的普遍认识更是彻底搞混了,很多人都在疑惑:到底是大家理解错了,还是法律本该如此?“醉驾入刑”到底是一律还是不一律呢?

  显然,公安部的表态很难和法院系统放到一条线上理解。按照“醉酒驾驶不一定入刑”的表态,言下之意,醉酒驾驶者中间,势必有一些司机在法庭上会被“无罪释放”。在由公检法三家组成的一条完整的刑事诉讼链条中,作为下游的法院的这种表态,何尝不是反向提醒上游的公安机关要“得饶人处且饶人”,如果把所有的醉驾都搞成刑事案件,很可能会出现办错案的时候;也在告诉中游的检察院不要不管三七二十一,把所有的醉酒驾驶都一股脑全部起诉推上法庭。尽管从理论上说,公安部门可以“一律刑事立案”,到法院审判时再按照“不一定定罪”来审,可问题是这从理解上是不是存在矛盾呢?

  如此说来,不要说此前老百姓不理解张军副院长了,连公安部也与法院系统的理解存在偏差,如果专业的司法部门都能在法律范围内、在各自的专业逻辑下得出一个相互冲突的结论,老百姓又如何能够理解透彻呢?

  这是“醉驾入刑”以来最纷纷扰扰的日子,老百姓表达着不解、疑惑甚至愤懑,连专业司法机构都在各自的话语中阐述着截然不同的逻辑,在“醉驾入刑”实施的大背景下,现在已然不是讲各自道理的时候,现在需要的是“统一思想”,“醉驾入刑”需要的是一个明确的答案,而不是层出不穷的疑问句。

  如此关切民生的法律,竟然出现如此莫衷一是的理解,确实让人遗憾。而这种混乱本是应该避免的。公安部和法院系统能够各自解释且能够自圆其说,根子上的问题还在于当初将“醉驾入刑”写入刑法修正案时,立法者或许太过于疏忽了,考虑很不周全,根本没有讲清楚“醉驾入刑”的立法本意,以至于为后来的执行留下了太多的发挥余地和口子。争议越来越大,似乎还在升级,当初立法时的缺失,造就了今天执行机关的各自理解也好,百姓的错觉也罢,解铃还须系铃人,当务之急,就是让立法者澄清立法原意并裁决,尤其是公安部和法院之间的冲突,也只有立法者才有资格出来“拉架”。

  进而,有必要提及的是,当下的中国走上了“从立法时代进入修法时代”的转型之路,“醉驾入刑”眼下的争论,也给今后一段时期大规模的修法提了一个醒——— 修订法律时,能够精细化的绝不粗放型,能够说明的绝不含糊其辞。制定法律就是用来“执行”的,不是用来“讨论”的,更不是用来“争论”的。

编辑:陈晨
分享到微博:
 
 
  相关新闻
·男子醉驾撞人家人掩护逃跑 被群众追上百米(图)   11-05-18 05:48
·高晓松醉驾被判拘役6个月 罚款4000元   11-05-17 15:30
·最高法下发要求:醉驾情节轻微不入罪   11-05-16 16:47
·醉驾入刑更应关切通例而非特例   11-05-14 06:50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华商新闻-陕西西安权威原创新闻门户_华商网

本地 新闻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