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铜川讯(记者 佟川)扶贫办搬迁款支出了,但15户本该受益的村民5年却拿不到这钱。原来村上将款项收走,用来在村上搞基建了。
钱还没暖热就被村上收走
铜川市耀州区寺沟镇白家庄村,村民李金银住进了新房子,但他心里却很不舒服。“这房子现在是负担了,欠下了几万元钱,至今还没有还完。”他说。以前的房子很烂,而且离土坡较近,下雨时有滑坡危险。李金银早想盖新房,可家里条件太差,只能凑合住着。2006年,白家庄村有15户村民符合“国家5+1扶贫搬迁政策”,这些村民就先借钱盖房,打算用国家补贴来还账。
按照政策规定,李金银全家6口人,基础补贴5000元,再加上每人1000元,能拿到11000元的搬迁补贴款。2006年11月,耀州区扶贫办发补助,李金银签字拿了钱,但钱还没在口袋捂热,李金银就被村委会的人叫去,说是村上要用这钱,只给他留了1500元。“想着只是借用一下,当时也就没反对,没想到这钱就没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15户领搬迁费的村民,每户补贴从9000元到11000元,但领到手的最多就3000元。
扶贫办“没执法权管不了人家”
5月20日,记者来到白家庄村村委会,村主任阴东亮解释称,当时发放补贴时,村上的确收回部分费用。原因是老房子废弃的土地,要想办法复耕,他们新盖的房子附近,没有基本配套设施,水和电都没引过去,这些都需要重新建设。“这些是给他们服务,别的村民享受不到,村上不能掏钱,当然要用他们的钱来建。”他说,总不能让村上受到损失吧,他觉得村上做得没错。“搞基础设施建设,本来是村上的事情,用搬迁款就是不对。”村民们对村委会的解释感到不满。
记者随后从耀州区扶贫办了解到,当年15户补贴款共15.1万元,为了防止出现冒领情况,都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据了解,这笔搬迁款村民最终只拿到22500元,剩余的12.85万元被村委会收走。
扶贫办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此类款项必须专款专用,白家庄村将国家补贴给村民盖房的钱收走,显然不符合规定。扶贫办对搬迁款的使用有监督的义务,但工作难度很大,因为“没执法权管不了人家”。至于白家庄村的事情,只能协调村上的关系,督促他们尽快将搬迁补贴款归还给村民。本报铜川记者站热线:0919-218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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