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娟说:“这就是骗我感情和钱财的骗子!”
发现被骗悔之晚矣
骗子伪装的再好,潜伏的再深,终究会露出马脚的。为了试探东东到底是经济暂时困难,还是骗钱骗色?今年2月底,罗娟以父亲患病住院急需用钱为由,向东东催账,可这个一贯喜欢甜言蜜语、海誓山盟的“知心恋人”,却一反常态,连一分钱都没有归还,也没有表示到医院看望未来的岳父大人。这时,罗娟留心发现,在和她交往时,东东还和许多女人保持着亲密联系,许多电话都是女人打来的,一些短信大胆肉麻……她便留了个心眼,到了今年3月4日,东东再次向她借钱时,她第一次拒绝了他。东东没有拿到钱,玩起了人间蒸发,开始躲避与罗娟相见,直到3月28日,罗娟将他堵在家中,他答应等清明节回包头给母亲办完丧事后,一回到西安就给她还钱。可这一走就是一个多月。当5月11日,东东再次出现在罗娟面前时,不但不提还钱的事,反而在电话中提出再借给他3000元……
罗娟说,虚拟的网恋甜美纯真,但现实却是残酷无情的,在东东的电话录中,她发现像她这样被骗的妇女还有十几个,东东从2009年开始,利用网恋骗钱骗色,现在她真是后悔不迭……她提醒那些离异的妇女,不要因为离婚了感情空虚,内心浮躁,就上网寻找慰藉,那样往往会陷入骗子设下的陷阱,最好远离网络,在现实生活中寻找属于自己的另一半……最后她表示,一定要剥下东东的画皮,利用法律武器,给自己和那些同样被骗钱骗色的女人讨个公道。 文/图 本报记者 杨立
网恋骗财骗色何以逍遥法外
以交友网恋为名,骗财骗色,网名“东东”的孙某已涉嫌诈骗犯罪,但当受害人罗娟和其家人将孙某扭送到公安机关,却因管辖属地和一些受害人不愿提供证据,被留置48小时后,释放出来。
记者调查时发现除了罗娟外,孙某还利用网络骗取西安、渭南、汉中等地妇女钱财4万多元。一些被骗妇女承认的确被“东东”骗取钱财,有的发觉上当后痛哭失声,但她们都表示不愿接受记者采访,怕丢面子,怕被人笑话,怕家里人知道。另有一位被骗者至今执迷不悟,在见到几名受害人后,在公安机关做了询问笔录后,仍然和孙某同居一室,并表示愿意为孙某(东东)偿还所骗的钱财。
感情骗子暴露真相
5月11日,罗娟发觉上当受骗后,经过一番深思,她将自己被骗的经历向儿子、家人、表哥等做了坦白,获得谅解。5月15日,罗娟带着三个男性亲属,到孙某的驻地,将他堵到家中,讨要被骗的钱财。孙某恼羞成怒,从厨房拿出一把水果刀,准备行凶,被三人围住后,又以自残相要挟(有录音和照片为证)。见此情景,罗娟和其家人拨打110报警。辖区桃园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及时出警。警察进屋后,孙某这才放下刀具。民警把孙某和罗娟及其家人带到派出所做了简单询问后,认为此事涉嫌利用网恋诈骗,但因罗娟的第一笔汇款是在凤城二路中国银行办的汇款手续,根据管辖地归属,将此案移交到西安市经开分局凤城路派出所查办。
凤城路派出所一位姓赵的警官,看了罗娟的第一笔汇款3000元,表示他们只负责追回这3000元,后边的他们不好处理。罗娟和其表哥不服,就到西安市公安局信访室投诉,信访室非常重视,与经开分局联系后,让他们再回凤城路派出所协助办案。在凤城路派出所,他们向办案民警说,又联系到了渭南的李某和汉中西乡的张某两位受害者,民警让他们过来做了笔录。然后让回去等候消息。
5月17日,西安市经开分局作出“开发字〖2011〗006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孙某和罗某之间是借贷关系,构不成诈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罗娟不服该决定,在规定时间内,已向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申请复议。
受害人不愿出面作证
根据罗娟提供的受害人的电话号码,5月22日,记者拨通了另一受害人康某的电话,康某当时在外地出差,在核实记者身份后,她表示,孙某确实“借了”她4000元,她说等星期一(5月23日)她从外地回来,接受记者的采访。但过后不久,她给记者发短信说,“我不想接受采访,他答应还我,现在没说不还。”此后再无音讯。而家住西安西郊的张女士,被孙某利用恋爱关系骗去1万元,当她听说孙某除她之外还有十几个恋爱对象时,在电话那端哭的撕心裂肺,但考虑到自己的名声,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孩子,她只能自认倒霉。
据记者调查了解,除受害人罗娟外,孙某利用网恋骗取西安北郊张某3000元,西安康某4000元,汉中西乡县张某15000元,西郊张某10000元;以做生意为名骗取渭南李某1000元。其中大多数被骗者,对孙某的做法深恶痛绝,唯有西乡的张女士至今执迷不悟,当孙某的行径被揭发后,在公安机关做完笔录,他仍然和孙某同居一室,甘愿上当受骗。
随后记者拨打孙某的两部电话,一部已经停机,另一部一直占线,无法接通。真不知此刻,他对此事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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