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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秘书长回应网民“还钱说”:捐了的钱不能退
http://news.hsw.cn    来源: 南方都市报  2011-07-07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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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非老板不能在红会兼职

  南都:中红博爱是否要每年向红会捐款?

  王汝鹏:没有,这样的项目一般不要求承办企业捐款。

  南都:一位采访对象说有类似的项目企业每年向红会捐款,或者说交管理费。

  王汝鹏:没有这样的情况。即便有承办项目的公司向红会捐款,那也是单纯的捐款,和普通捐款没什么两样。

  南都:商业系统红会办的项目有没给红会交过钱?

  王汝鹏:没有,十年来就没从商红会或相关项目企业收到过一笔捐款。

  南都:企业、社会人士是不是不能在红会兼职?

  王汝鹏:并不是说企业的老板、企业的人员不能在红会兼职,在香港、澳门和国外的很多慈善团体,它的管理层都是由企业或其他机构的人员来兼任的,但公司的经营与慈善团体的活动是不发生关联的。我们各级红会有些副会长、理事很多不也是兼职的吗?

  南都:王鼎公司的负责人王树民、李庆一兼任商红会的职务有问题吗?

  王汝鹏:从现在反映的情况看,他们是公司业务与商红会的业务搅在一起,没有搞得泾渭分明。

  南都:这个问题怎么定性?

  王汝鹏:等最后的调查结果吧。

  能理解网友的批评

  南都:网上很多人在批评、骂红十字会,看到了吗?

  王汝鹏:我能理解他们。社会是多元的,我们会理性看待,我们不会因为有人骂就受不了。在此,我对因此事件给关心和支持红十字会的人带来疑虑和不安,深表歉意。

  南都:外界会质疑红会缺乏审计监管。

  王汝鹏:其实我们的监督比其他慈善组织还要严,其他组织只要接受社会审计机构审计就可以了,我们不仅接受社会审计,我们还要接受政府审计。政府审计的结果不仅向人大报告,还要向社会公布。除了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我们还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南都:中国红十字总会开通了官方微博,其中一条十几万评论里面大部分都是两个字“还钱”。你怎么看?如果确有捐赠者因对红会不信任,持捐赠凭证要求退款,红会会怎么办?

  王汝鹏:我们理解公众的心情,但具体操作很困难,一是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捐赠是不可撤销的,尤其是救灾扶贫类的捐赠,捐赠人一旦实现捐赠,即实现了资产所有权的转移;二是,所捐款项已经用于资助项目,或者用于人道救助了,怎么退得回来呢?

  相关新闻

  红十字会廉政会议

  通报“郭美美事件”

  通报称审计署工作组已进驻红会审计相关问题

  据新华社电 全国红十字会系统6日召开廉政工作会,通报了“郭美美事件”。

  通报将“郭美美事件”的缘起和发展过程作了简要概述。通报称,7月5日,红十字总会邀请国家审计署工作组进驻商业系统红十字会进行审计,并已商请中国商业联合会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通报说,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红十字会总会曾于2008年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就“博爱小站进社区”项目签订过三方合作协议,由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与王鼎公司、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关联复杂,在相关项目执行中是否存在问题,还有待调查和审计结果出来后再行通报。

  中国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伟在通报时表示,对于“郭美美事件”,应客观、正确地对待。作为全国最大的人道慈善组织,大家有理由对红十字会严格要求,红十字会也应该用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和账目来获取社会的信任和支持。

  他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自查自纠,杜绝利用公益项目谋取商业利益的行为,维护红十字会的公益形象,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南都记者 王星

编辑: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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