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踩点人“胡八哥”

“线索提供者”杨炯
“线索提供者”杨炯:““遭过一盘知道早晚会出事”
人生轨迹:搞过运输生意,2005年因盗墓入狱,2009年底刑满释放。出狱后在成都送仙桥古玩市场卖古玩。
形象素描:36岁,广元旺苍人。颧骨深陷,身材消瘦,腿部有旧伤,走路微瘸。
人物特点:小人物的人生,一波三折;走错一步,事后身不由己
“盗墓”,对36岁的杨炯来说,犹如人生的魔咒。
6年前,搞运输的他,因帮助“盗掘坟头石”的朋友拉货而锒铛入狱。在他看来,这次栽倒,一是为了朋友面子,二是为了赚钱过上好日子。
今年3月,他再次沾上“古墓”。“王总叫我去宾馆,拿出一只‘镯子’给我看成色。这时我才知道他们在盗墓,镯子是墓里挖出来的。”
出狱后一直在卖古玩的杨炯,在古玩市场结识了王小鹏。
“他看我懂点古玩,能拿到真货,承诺以后拿货都走我的渠道,一年一两百万元。”从此,杨炯把“王总”奉为大客户,指望从他这里赚到钱。没想到,却因此“二进宫”。
今年三四月份,他因手头紧借了“王总”1万元,欠下了人情。此后被拖下水,答应帮助寻找古墓。为此,他还动用了在古玩市场认识的“地下关系”,从河南找来三四个“懂行”的人,来四川找寻“古墓”痕迹,“找了三四天,人家看着没搞头,回家了。”
杨炯说:“我以前遭过一盘,知道(盗墓)是违法的,料到这样下去早晚要出事。我劝过他(王小鹏),但他不听。”
据民警介绍,杨炯中途曾提出“退出”,招来一顿暴打,躺在宾馆里两天两夜不能动弹。
在同一件事上栽了两次跟头,他显得有些无奈,“稍微跟盗墓沾点边的,以后再也不干了,能闪多远闪多远。”
踩点人“胡八哥”:中途想退出却怕得罪人
人生轨迹:曾是煤矿工人,十多年前自己做起了煤炭生意。随后帮一名开煤矿的朋友打理煤矿,认识了煤矿合伙人之一的王小鹏。后看了《鉴宝》节目,提议盗墓。
形象素描:47岁,彭州人。个头不高,说话爱笑。
人物特点:善察言观色,顾家、爱财,做事略显唯唯诺诺。
“女儿问我,‘你都一大把年纪了,咋还干这事’?我无言以对……最后悔的,是对不起家人。”在看守所,已过不惑之年的胡八哥谈到归案后跟家人的唯一一次相见,眼眶微红,眼角湿润。
胡八哥的女儿22岁,在成都读大学,为了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他想了不少办法赚钱养家。
几年前,胡八哥帮开煤矿的朋友打理生意,认识了王小鹏。“他买了几次古玩,都是假货。后来看了《鉴宝》节目,我建议去盗墓,他就出资让我去找人。”招兵买马后,胡八哥开着自己的车,到处踩点。
一开始,他没意识到这样做的危险。后来有朋友发现他到处探墓,劝他不要再干了。
“我自己做煤矿生意,一年有几万块钱,够养家了。”行事较为谨慎的胡八哥,随后提议不要再干了。
然而,挖墓的人都是胡八哥找来的,他想收手,却遭到王小鹏的反对,“他说不想半途而废,再挖一次,挖到大的就收手。”考虑到王小鹏家里有关系,说不定以后会在生意上关照自己,胡八哥再三考虑,决定不得罪王总。
今年5月,胡八哥带工人去旺苍木门镇挖墓后,曾出过车祸。“从那以后,我很少参与。”然而,7月1日,团伙5人集体出动前往青川“探墓”,终于落入了警方布下的天罗地网。
(文中嫌疑人均为化名)
相关链接
我国境内一切文物都属国家所有
据嫌疑人供述,他们盗墓时并非毫无顾忌,当过警察的王小鹏曾为团伙成员制订了严格的盗墓规定,绝不碰挂有文物保护单位标识的古墓,想借此规避犯罪的风险。
不是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中的文物,是不是就不算国有文物呢?昨日,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刑侦二处庞雪明处长对此进行了解释,他说,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即使一些现代的墓葬不算文物的范畴,但盗掘仍然可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庞雪明说,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文物犯罪呈现出较强的团伙化特点,形成从盗掘到倒卖一条龙的流通渠道。盗墓分子不仅开始使用先进的高科技盗掘工具,甚至开始从互联网上寻找信息来源。而且在地下文物流通中,往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和取证带来了一定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