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路停车收费点 城管三支队管辖
记者:这块是你承包的还是?
城管三支队收费员:不是,我是雇佣的。不是直接从那弄的,还有一个人。
采访中记者发现,这位收费员的车位就是从“二老板”手中转包过来的。所谓的“二老板”,指的是在收费员和城管交警之间还有一批人,这些人并不是一般的普通人,而是要和交警、城管有过硬的关系的特殊人群。他们这些人在城管或交警队承包到车位,再分包给大街小巷的收费员。
记者:你给人家交多少钱一个月?
城管三支队收费员:我给他交1500块钱,就给我两本票,剩下的不够你自己想办法。
为了完成份子钱,还要为自己多赚钱。收费员就不惜大量使用假票,或者不给票等违法手段。
城管三支队收费员:你走到哪个停车点都有,假票不是便宜嘛,一本50块钱。
记者:城管不管?
城管三支队收费员:不管。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停车位中的二老板现象相当普遍,刘玉千除了承包交警管辖的永松路停车收费点外,还从二老板手里承包了一个城管的停车收费点。
记者:一个月这个你给交警队交多少钱?
交警雁塔大队收费员 刘玉千:这个上下我们给人家交3000多块钱。
记者:城管那边交多少?
交警雁塔大队收费员 刘玉千:城管交1700元。
记者:谁出面承包的?
交警雁塔大队收费员 刘玉千:城管那边是霍亚平。
记者:霍亚平(音)是干啥的?
交警雁塔大队收费员 刘玉千:人家能承包的。人家不收费,转给我们了。
记者:他雇的你们收?
交警雁塔大队收费员 刘玉千:嗯。
二老板将停车点转包给收费员后,每月就像地主收租子一样按时来拿钱就行了,自己是甩手掌柜的。至于他们为何有如此神通,和交警城管部门是什么关系,就不得而知了。记者试图采访一个二老板,但二老板非常狡猾,始终不露面。收费员们告诉记者,这些人可不是一般人,他们往往承包多个停车场,每个月的收入相当可观。
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了,收费员的非法敛财手段管理方之所以心知肚明却听之任之,无非就是说因为他们有共同的利益。而作为这个利益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管理方、二老板、收费员为了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联合起来坑害国家财政和广大车主。
记者在西安市城建委了解到,目前,西安市有停车位近35万个,除了投资商建设的地下停车场和专门设置的市政停车场之外,由交警、城管分别管理的临时占道停车位有2万多个。去年,交警和城管两个部门上缴财政的停车费仅有3000万元,流失了一大半。
记者:按车位理论上估算应该(给财政)上缴多少钱?
西安市财政局收费处 副处长 李建军:每天应该有二、三十万元的样子,目前去年的收入是3000万元,平均每天大约就是9万元的收入,也可以说一半一半吧,保守估计一半一半这个概念。
记者:至少流失了了三、四千万一年?
西安市财政局收费处 副处长 李建军:可能还不止。如果拿出切实的措施应收尽收的话,这块收入应该上亿元。
本该上缴财政上亿元的停车费,因为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的存在,每年就流失了三分之二还多。在这个链条上,收费员、二老板、加上管理部门的层层盘剥,使本该为大家服务的公共设施,成为他们这个利益集团侵蚀公众利益、侵蚀国家财政的工具。这种现象如不尽快改变,不仅是对纳税人,对国家犯罪,更是对执法部门的形象的巨大损害。对此事我们将继续进行追踪报道。(陕西电视台《今日点击》记者 刘旭 刘斌)
西安停车位乱象系列报道引网友关注
5月23日,本网整合报道了网友对九锦台楼盘开发商的行为提出的六大质疑,网友将矛头直指开发商,称其“愚弄业主”。5月27日,华商网记者采访了西安楼市资深评论员、万人购房团团长李连源。据他分析,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主要是针对房屋价格的调控,疏忽了对房屋附属物的调控,比如车位,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调控政策,“九锦台项目”开发商(西安润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旗下高科示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正是利用这样调控政策的疏忽,在打政策的擦边球。【详细】
5月24日,本网将调查整合为《盘点西安停车位5大现状》专题报道,本网的系列策划报道引起了网友的激烈讨论,本地多家平面媒体也参与到西安停车位的调查报道中。自此,西安停车位事件乱象的报道充斥着各大媒体,由此引起了政府的高度关注,西安物价部门开始介入调查此事。【详细】
西安市价格监督监察局局长做客本网访谈
称将上报停车位乱象问题
6月2日,6月2日下午14时30分,西安市价格监督监察局局长李平运以及楼市观察员等嘉宾做客华商网,谈西安房地产市场停车位乱象。李平运表示会将相关情况归纳上报后进一步明确政策,对公众进行答复。李平运强调“不能自己想怎么定就怎么定……是否明码标价是我们检查的一个内容”。
李平运表示,九锦台停车位费这个问题,物价部门已经关注到。停车位价格属于市场定价,停车位属于商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停车位由经营者自主定价。李平运通过本网视频访谈的镜头,对广大网友表示“当前我们已介入这个事情,根据调查情况,我们将进一步归纳内容,上报有关部门,在政策上给予进一步的明确,我想这个将来会有一个答复”。【详细】
华商网的系列报道和策划已经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
相关政策出台
陕西省小区车位须与房子同时卖 涨幅不得高于房价
6月12日,省住建厅和省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指出要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租售管理,规范车位、车库租售价格行为:从今年6月起,对具有独立产权的车位、车库出售应与商品住房相同,销售价格涨幅应低于当年本地新建住房价格涨幅水平。
这是我省政府部门首次采取措施将车库和车位纳入房地产调控,加强租售监管,从而维护车位、车库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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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现“天价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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