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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呼唤“参与型公民”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1-08-26 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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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个时期,中央部委公开“三公经费”的举措激起极大波澜,也进一步推动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纸面到实践的落地。这背后,除了政府部门行政理念和方式的转变,也莫不有着公众参与的强力推动。无论是关注还是质疑,或者仅只是围观带来的“聚光效应”,都使得透明政府的目标一步步成为现实。

  政务公开之中,公众不仅是被动的接受者,更是主动的参与者。河南公民赵正军,持续将信息不公开的政府部门告上法庭;记者吕建福号称“专拍哥”,3年曝光数千张特权车照。这些公民个体的努力,都推动着政务不断走向公正透明:赵正军的官司,胜诉率近60%;而在吕建福的影响下,河南取消了公安车牌号段“豫O”。

  只有公众广泛参与,政务公开才有不断深入的动力。在公民的持续关注、广泛讨论之下,认识不断深入、共识不断达成,政务公开已经从“要不要公开”迈向“该怎样公开”。北京市级部门 “三公经费”公开时间、格式、说明、口径的“四统一”,可以说正是吸取了此前中央部门公开后公众广泛讨论的意见。这种“共同体式”的参与,才是推动行政透明度不断提高的大规模、可持续、建设性力量。

  政务公开要进一步推进,需要更多“参与型公民”的成长。成都等地出现“听证专业户”,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报名参加听证会者太少。虽然这与听证会公信力的下降有关,但作为公开和参与的一种重要手段,如果能有更多公民积极推动,势必会推进听证制度的不断变革和完善。

  面对公开,每个公民都有质疑的权利,但如果保持抵触情绪,把“不相信”当做信仰,也难免流于偏激。质疑只是开始,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制度完善、问题解决,公开才有更积极、更现实的意义。作为一种质朴的民主实践,沿着公开走上参与之路,才能开拓出更广阔的民主图景。

  就政府而言,政务公开不应只是告知,而是与公众关系的调整,公开本身就应该包括互动、合作的内容。如果只盼望着“账本一晒,否极泰来”,如果只停留于“报上发发、网上骂骂”,面对质疑没有回应,面对批评没有改进,公开也就成了“权利泡沫”,不免会让公众失望,只留下一纸新闻、满肚怨气。

  亨廷顿曾列过一个公式:政治制度化/政治参与度=社会稳定,如果政治制度化水平赶不上政治参与增长,容易滋生社会动荡。当前,政治参与范围扩大、热情提高,只有健全参与渠道、扩大参与平台,才能避免可能产生的混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也正因此,政府必须摒弃那种“为公开而公开”的观念和做法,以制度化、规范化推进政务公开,引导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如果说监督权力、优化行政是政务公开的直接意义,那么政治与社会的对接,可谓其典型的溢出效应。阳光预算让更多人关注起政府的“钱袋子”,权力清单让全社会都能监督职能部门执法行为……公开带来的参与、互动和共建,形成“共同体意识”,弥合“信任感裂痕”。只有这样,政务公开才真正具有了现代政治文明的意味,也才真正能够成为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8月25日《人民日报》)

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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