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张彬)刚拿到驾照不足两个月,37岁的女司机代某上路练车,结果将坐在人行道上乘凉的七旬老太撞死,另有一行人被撞伤。
今天上午,通州法院审理了该起交通肇事案。
2011年8月12日晚7时许,代某驾驶着丈夫刚买回不久的二手车上路练车。当车行驶到通州区潞河中学东门对面时,为了躲避过马路的人群,代某踩了脚“刹车”,结果车子没有停下,反而加速直冲向坐在人行道上乘凉的王老太等人。74岁的王老太死亡,正在人行道上行走的安先生被撞伤。经通州交通支队认定,代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代某出事时刚从老家四川拿到驾照,“驾照拿了不到两个月吧!”代某说,她和丈夫在通州靠做点小生意谋生,出事时还没来得及为新买的二手车办过户手续。
回忆起事发前后的经过,代某说她每天都经过事发路段,“平常那里过马路的人就特多,那天就想打把轮躲开,没想到就出事了。”
据了解,事发后代某的家属对受害人进行了赔偿。民事赔偿结束后,代某被取保候审。
法庭上,代某对犯罪事实并无异议。案件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