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雁塔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张某提起公诉,鉴于其此前因盗窃被拘役,有前科劣迹,检方认为应酌情从重处罚。
年近不惑之年的西安人张某2005年因盗窃罪被拘役5个月,但是,短暂的失去自由并没有让他痛改前非。今年春天,他又在大街上玩起了“人肉碰瓷”的敲诈把戏。
今年4月6日18时许,年轻的小程路过热电小区门口时,被迎面而来的两名男子撞了一下,这两人便是张某与他的同伙。
随即,张某恶狠狠地对小程说:“你撞叔了一下,不知道跟叔说句客气话?”小程刚准备道歉时,张某的同伙打圆场说:“算了算了,给你叔买包烟算了,没啥大事。”
小程感觉“来者不善”,便同意给张某买盒芙蓉王,就在小程准备掏钱的时候,张某拿过小程的钱包说:“你给叔两百块钱,叔自己去买。”而后,便拿着钱包转身离去。
家住丈八路旭景碧泽园小区的小彭与小程有着同样经历,4月份某天晚上,他准备出小区办事,但刚走到停车场,就遇到了迎面而来的张某及同伙。
擦肩而过时,小彭的手臂与张某的身体产生了碰撞,随即,张某及同伙以小彭没有礼貌为由,将他拉拽到路边的两车之间。并威胁他拿钱赔偿,如果不赔就揍他。小彭感觉遇到流氓了,没多搭理,但还是给了二人280元现金。
不过,二人并未善罢甘休,依然索要更多钱财,小彭觉得不对劲,拔腿便向人多的地方跑去……
就这样,张某与同伙在西安公安雁塔分局昆明路派出所辖区连续作案,警方也不断接到报案。今年4月29日,张某准备再次作案时,被警方抓获。经查,他们共作案七八起,强行问他人索要钱财1050元。6月2日,雁塔区检察院对张某依法批捕。
日前,雁塔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张某提起公诉,鉴于其此前因盗窃被拘役,有前科劣迹,检方认为应酌情从重处罚。
本报记者张亮通讯员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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