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要制定
更严格的排放标准
不仅是空气质量的标准要提高并从严,汪洋要求,环保准入门槛和环保监督管理也要从严从紧。汪洋在会议上再次要求:环保部门要带头做“恶人”,省环保厅要对项目严格审核。
汪洋要求,今后凡是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产业政策要求、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或核准立项,不得批准用地,不得给予贷款。对违法违规批准严重污染环境建设项目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对珠三角和“两高一资”行业要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对重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综合运用环保、价格、信贷、土地等多种手段,加大落后产业淘汰力度,为现代产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在环境监管方面,汪洋要求,不能仅靠环保部门单兵作战,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污染源畅销监管机制。并发挥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的作用。汪洋要求,全省没有开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要尽快开通,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有奖举报,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人民法院设立环保法庭,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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