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诗人荷尔德林曰:“人类充满劳绩,仍诗意地栖居于大地之上。”如果不避俗,将名言具体化,可以这样理解:但凡正常人,既要工作,也要娱乐;辛劳之际,渴望安逸,勤奋之余,还得休息;故而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就成为了必需品。而且,这还是现代文明人的基本权利。更具体一点,日常的节假日就是这么来的,同时也是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带薪休假”合法权益的根本原因。
不过,问题也随之而来。去年12月28日,新华社电讯称:“国家旅游局局长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国旅游业发展工作主要情况。报告透露,在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上,我国将制定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仔细领会,至少从中可以读出一则以喜、一则以忧的两个亮点。
喜的是,“国民旅游休闲”六字的分量,宏大而庄重,休闲和旅游对于国民和国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得以凸显,关乎国计民生,故而政策予以了足够的重视。担忧的是,“带薪休假”这项劳动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长期以来竟然疑似并未落实。
早在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即是说,结合国家旅游局局长报告不经意透露的信息,3年来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情况并不尽如人意。那么,显然用人单位和劳动监督管理部门难辞其咎。丰沛的人力资源,以及国人勤劳的秉性,是中国举世瞩目经济成就的基础。诚哉此言,但明显回避了一点,一穷二白时期不得已而为之的高强度劳动、低报酬生活的模式,终将难以为继。事实上,随着时过境迁,劳动安全已经从蓝领常见的工伤,过渡到时有发生的白领过劳死。
国家旅游局长报告中,提出今年将颁布国民休闲旅游纲要,并落实带薪休假的劳动制度,这本是以人为本,以民生为本,富有人文关怀的举措,自然是一件大好事。然而遗憾的是,这一点没有在报告中得到应有的强调。以为的理解,报告基于的逻辑是: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人们前往各个旅游景点休假,不乏先圈人、再圈钱的意图。然而,在大力发展旅游业的正确口号下,以目前全国几乎所有知名不知名的旅游景点收费高低和经营水平看,很缺乏诗意,结果就可能有点一厢情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