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洛阳1月17日电(侯伟胜张玉鲁)河南省洛阳市某医院的保卫科科长李X胜是个“聪明人”,他看到领导的签字很好使,就在这方面下起了功夫。“出师”后,他四个多月时间就先后三次模仿领导签字,套取公款20万元。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日前审理此案,判处李X胜有期徒刑七年。
2011年1月份,洛阳市某医院与当地一家科技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正在履行过程中。时任医院保卫科科长的李X胜,找到该科技公司的熟人牛某,说想从单位套取部分现金转至科技公司,开具发票并缴纳税款后将现金提走,并且说“这是领导的意思”。之后,拿着有“领导签字”的发票,李X胜成功地从该公司提取现金5万元。
随后四个月内,李x胜又用同样的手法,先后两次从科技公司提走现金共15万元。2011年5月16日,李X胜最后一次提款时,牛某已经意识到了李X胜侵吞公款的意图,但他还是配合李X胜套现5万元。
洛阳市西工区法院日前审理认为:李X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侵吞公款20万元,已构成贪污罪,但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还全部赃款及利息,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牛某得知李X胜侵吞公款的意图后,仍配合其开具现金支票并留存余款12880元,其行为也构成贪污罪,但其有自首、立功情节,可减轻处罚,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