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卢红曼)省教育厅日前转发教育部《“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提出将探索建立高等学校退出机制,对于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其主管部门已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但逾期不能改正的,或连续多年未招生的高校,可依法报审批机关予以撤销。
《意见》中提出,我国将从严控制每年高校设置数量,全国新增设的高校“十二五”时期将明显低于“十一五”时期。
发生以下几种情况的省份原则上当年不考虑增设高校:近3年全省(区、市)高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未能实现与同年财政收入增幅同步的;近3年高校招生录取数量与高中毕业生总量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以上的;近3年本科在校生占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5%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