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大会召开,会议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县级公立医院须取消药品加成15%的比率,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再加价。取消的合理部分,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原则,财政足额补助。医疗服务价格也将进行调整,总体呈现有升有降。会议明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保证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同时也出台了一些人才培养计划,会对引进和留住人才有帮助。
众所周知,现行的药品加成15%的比例是发改委在2006年《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中提出的: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这一度成为医院收入的主要来源。
而新指导意见一旦实施,“以药养医”将可能被终结。多年来,伴随着几轮弯路,在连番失败中,医改终于在2009年重新走入正轨。或许是此前太多的挫败感让决策者难免畏首畏尾,直到今天,公立医院的改革才终于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而陕西有幸成为国内试点之一。
可以说,重新启程的新医改,方案已经定型,方向已经明确。从常识而言,新医改成功的前提应该是患者负担的下降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而绝不能仅是维持现状。如果从患者负担下降的幅度来审视医改的效果,应该说新医改并没有多么复杂。衡量功过是非其实很简单,说白了,医改就是一道数学题,一道减法题,那个被减数就是患者难以承受的负担,换言之,医改,不就是在为患者减负吗?
但问题在于,医疗体制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却决定了我们面对的是一道加减乘除混合运算。因为,医改牵扯方方面面,尤其是在此前改革中已经形成并固化的利益共同体,诸如医院、药商等注定将极不情愿吐出既得利益,而各方利益势必需要在取舍之间以求达成平衡,这是新一轮医改无法回避的现实。新医改只能在利益的加减混合运算中,求得一个有利于患者的最佳值。这终归是一场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关键在于增加公益性权重,这需要决策者和政策推行者有足够的智慧和应变。
当下,很多地方的医改在取消药品加成,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原则,财政足额补助的同时,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也在同步进行。这不失为一种明智之举,至少可能理顺医药关系。但必须要保持清醒的是,决定医疗价格真正是否下降的,不是某一项降低了多少,而是要看增加了多少,准确地说,是降幅与增幅之间的差,这个差才是医改措施优劣的唯一判断依据,毫无疑问,要警惕在此消彼长中扭曲了医改的初衷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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