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昨日发布2012年“3·15”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树立理性、科学、安全的消费理念,在消费过程中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购买汽车
1.选择具备汽车销售资质和销售许可,信誉度较好的专卖店。2.选择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
点多的厂商。3.认真签订《汽车购销合同》。4.认真验收。应对验收表中所列的内容逐项查验。5.保存好发票和说明书。
购商品房
1.查看五证,认真核对预售楼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不盲目轻信广告宣传,对楼盘实地了解。3.谨慎交纳所谓排号费、预购定金、 VIP 卡费、会员费等。4.交房时索要“两书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竣工验收备案表》)。
网络团购
1.付款前应对网站的真实性、可靠性分析。2.查验网站电话、地址、联系人、营业执照等内容是否相符。3.只有 QQ、 电子信箱、手机号码,没有固定电话和地址的网站,不要轻易交易。4.关注团购网站的口碑及品牌美誉度。5.保留交易记录等。
电视购物
1.对不正常的低价和折扣提高警惕。2.遇快递人员要求不交货款不能验货,可拒收。3.保留好相关证据,出现问题后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快递托运
1.选择规范的快递公司。2.详细填写快递单,标明物品价值。3.快递前保价。4.先验后签。
购预付卡
1.确认经营者身份及信誉。办卡前,应查看经营者营业执照情况,了解经营者商誉等。2.要注意合同内、卡上和店堂内是否标有格式条款,发现含有侵犯自身利益的条款应拒绝办卡。本报记者陈思存实习生陈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