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铁道部获悉,从5月10日起,实名制火车票如果丢失可以挂失补办了。铁道部有关负责人称,铁路实行车票实名制,对保证铁路运输安全、遏制倒票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各界和广大旅客普遍认可和支持,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对此,铁路部门高度重视,为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定于2012年5月10日出台措施,解决实名制车票丢失后的挂失补办问题。
铁路部门提示,为规范旅客实名制购票乘车秩序,在验票过程中,发现票、证、人不一致的情况后,按无票处理。旅客应凭证购票,妥善保管车票,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进站乘车,不要购买他人的车票,以免上当受骗,影响出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据新华社
三大热点
>>补办可能要花5%退票费
按理说,补办车票不需要任何费用。但是新规中的办法是先补办票,再退票,这就可能涉及退票费问题。业内人士分析说,很可能实行的办法是,购买同一车次车票上车后,经确认原先购票的座位上无人,到站后可将该车票退掉,不过要被扣5%的手续费。
事件回顾:7张实名火车票损坏不能补票
小赵是西安一家旅行社的导游,6日,他接待了来自江西吉安的旅游团,但他在洗衣服时将旅行团18张返程票中7张洗碎,这让他几天来一直处于惶惶之中。当他找到火车站欲补票时,得到的回答是:不能退票,不能补办原票,不能凭原身份证再购买当日当次车票。
河南一律师欲起诉铁路部门
兰社春认为:铁路部门拒绝补票的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由铁道部于2010年12月1日发布施行,其性质属于部门规章,与《民法通则》、《合同法》及《铁路法》有关规定相违背,应予以及时纠正修改。
学者郝劲松支持起诉铁路部门
郝劲松表示,火车票属于典型的格式合同,它是运输合同的一个凭证,但不应成为唯一的乘车依据。铁路部门要求丢了就补票,放在以前也说得过去,因为当时的车票不具有确定性。
铁道网回应起诉为荒唐闹剧
4月15日,中华铁道网上再次刊登特约评论员文章《让旅客补票有法可依才是好建议》。文章提出:补票虽然照顾了旅客的利益,却损害了铁路部门的利益,还可能影响正常的秩序。文章最后表示,应该完善或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旅客补票有法可依是一个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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