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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名牌大学毕业生在通过了青海保监会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和体检之后,尤其是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排在用人单位公布的第一名,却被以“性格内向”为由拒用,同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还有另外两位大学生,理由是“岗位匹配度不够,协调能力弱,工作时间太短”等。尽管这个说法随后被当事单位否认,但有关“性格内向”的拒招理由,其实是值得思考的。说句学生们可能不爱听的话,这一点也不荒唐,如果排除其他因素的话,性格内向这样的理由浮出水面,不仅不荒唐,而且十分应该。为什么“十分应该”?是因为长期以来,我们在录用和选拔也包括提升干部中,更多的考虑思想政治品德、业务能力、工作经验和考试成绩等,很少把心理素养、性格特征等放进考察范围。殊不知,这种只顾知识因素而忽视情感因素的行为是大错特错,大愚特愚的选拔行为。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和身体条件固然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条件,但绝不是所有条件。在当下现代社会中,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面对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竞争激烈的领域,心理素质和与人沟通能力理应成为考察人才的重要条件。因为,如果不考察这些条件,而仅凭学历和知识,很可能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一筹莫展,甚至走向极端。
为什么“不荒唐”?还因为我们在有些岗位人员的录取和提拔上尤其是公务员、领导干部等除了思想好、业务精、身体棒的条件外,必须要把心理素质和性格特征当成必要且必须的考察条件。如果我们强调心理素质和性格特征是人才成长的一般条件和要求的话,对于公务员、医生、教师、警察、城管和各级领导这样的特殊岗位配置和特殊人员选拔,心理素质和性格特征则要作为考察的必须条件。毋庸讳言,一般来说,性格内向、协调能力弱并不是缺点,只能称其为特点,但在遇到一些特殊的岗位的时候这些就变成了缺点。我们很难设想一个性格内向的人如何与顾客、患者、下属以及与公众交流,我们也很难设想一个协调能力弱的人如何把一个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出色完成。我在近几年参与的新闻发言人培训中发现,有不少参加培训的人其实生来就不是干发言人的料,他们很害羞、很腼腆、很不爱说话,甚至很烦与人打交道,当我看他一眼的时候,他的眼神都露出惶惑和躲闪的光色。这样的人,你让他整天面对记者和面对公众发言无异于让他上绞刑架。
不管“性格内向”的拒录理由真相道理如何,都给了我们一个提醒——不要只顾思想、成绩和身体而忘记其他。当然,只要思想成绩和身体好的工作也有,但绝不是全部,而更多的工作是需要思想好、业务精、身体棒,心理素质好,善于与人沟通表达能力强的人。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思想可以提高、甚至装一下,业务可以学,身体可以练,而心理素质和与人打交道的能力则需要积累和感悟。还有一点必须说明的是,相对知识、思想和身体来说,心理和情感因素虽然可以通过一定的量表作参考,但不像前三者那样准确,尤其是在课堂上很难学会,也很难用高学历来代表。所有这些困难都构成了我们对心理素质和性格不那么注意,而当下我们最缺乏的就是善积累和有感悟的人,以及在这方面有清醒的认识并引导孩子们在这方面成长的长者,包括老师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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