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支招帮公交司机依法违权
“公交驾驶员被打不能只是委曲求全,自己的人身生命安全受到侵害时可以正当防卫。”西安王炳森律师事务所李俊英认为,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公民的人身权、人格权、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针对公交行业这样一个窗口行业,保护驾驶员的人身安全,显得尤为重要。第一,小小车厢,它是一个小的社会环境,如果驾驶员本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维护,势必对其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有很大的影响,进而也会影响到车上公众的安全,司乘关系是唇亡齿寒的关系,麻木不仁或者是袖手旁观,其实最终受害的是乘客自己。第二,公共交通工具,承载着众多人的安全,因此,公交驾驶员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是牵扯每一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应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司法机关的重视。第三,社会各方面都应该来关心公交驾驶员。作为公安机关,应该对违法犯罪分子加大打击力度,对犯罪分子起到预防震慑和严惩的作用。而作为公交企业,应该从生活上、心理上关心企业职工,使其在工作时能保持愉悦的心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平时对职工进行一些法制宣传培训,使其具有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针对公交驾驶员被侵权时,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李俊英律师建议:第一,一定要记住肇事车辆或者侵权人的相关信息,及时报案,以便侦破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二,尽可能的让车上乘客或目击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作为证据使用。第三,“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是一种服务理念,但是,在自身的人身安全或生命安全受到侵害时,法律也规定了公民有进行正当防卫的权利。
理解包容让公交在都市快乐穿行
为了应对杜绝公交车司机被打事件的发生,西安市公交总公司决定在未来两到三年内,力争给西安市5000余部公交车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建立应急报警系统,为司机和乘客安全保驾护航。
“公交车驾驶员屡屡被打已影响到公交行业的稳定性,甚至已开始出现公交车驾驶员流失现象,给公交车正常运行带来了很大压力。”西安公交总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公交车司机接连被打,一些驾驶员心中也觉得委屈,为此,公交总公司经常请心理专家进行不定期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驾驶员排解压力。同时,从1998年就设立“委屈奖”,让遭受人身伤害的司机能够有所补偿。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已有3名公交车司机获得“委屈奖”,并被公交总公司予以100元至200元不等的奖励。
针对一些地方发生的公交驾驶员被打事件,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的梅志罡教授发表看法,他认为公交车司机作为公共交通服务的主要执行者,有义务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安全准点服务,类似的司乘矛盾纠纷不排除有公交司机的责任,但更多的原因与公交车辆不足、专用道不够,公交优先权不能得到保障有关。要杜绝类似司乘冲突发生,还需要警方、媒体快速及时介入事态,平息事态,引导事态,因为大多数司乘冲突达不到刑事处罚程度,警方从严处理、媒体积极引导将对冲突双方都有好处,这样一件典型案例就能唤醒一部分市民和司机,多方持续不断的努力或许就能让人心平气和地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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