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家店内有人没付钱就拿走东西,您会怎么处理?昨日,鱼斗路西安外事学院附近一家小店里张贴了多张“悬赏通告”,曝光一位没有付钱拿走店里一款价值11.2元卡包的女生。
张贴“通告”曝光“丢失诚信者”
记者在小店里发现,多个货架上张贴着醒目的“悬赏通告”:“照片主人公于2012年3月4日17时31分在店内盗取11.2元卡包一个,同时将个人诚信丢失于店内,且并非初犯,现悬赏如下,若有热心人士提供准确信息帮助我们寻找到这名女生者,本店提供200元RMB奖励!(近期将有更多丢失诚信者照片公布,请多多关注!)商品有价、诚信无价!”两张视频截图能清楚分辨出女子的五官和动作。收银员告诉记者“悬赏通告”贴了很久,但照片中的女生一直没有找到。“以前店里总丢东西,这段时间情况好了一些。”店员说,贴“悬赏通告”是老板的意思。记者试图通过店员与老板联系,对方拒绝。
对此做法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西安外事学院学生小刘认为店方的做法无可厚非,对那些做坏事的人就应通过公共场合“曝光”,让他们无地自容。与小刘同行的小李则对这种做法持反对态度。她说:“小偷在店内偷窃,店方可以报案通过警方抓贼,即使要曝光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 顾客小王表示:“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何况人家还是女孩子,这样一来这个女孩以后还怎么见人呀,我觉得这种做法欠妥当。”
张贴照片可能侵犯肖像权
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的廉高波律师认为,小店张贴“悬赏通告”的做法不妥。在未经公安机关侦查、定性前,店家没有权利确定谁有盗窃行为,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先入为主将女子的行为界定为“盗窃”,这不符合法律程序。若这名女子看到被张贴出的照片,并主张自己的权利时,店家则有可能侵犯女子的‘肖像权’”。
文/记者 张佳 图/记者 翟小雪
(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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