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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医大医生被杀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岁获无期徒刑

来源: 文汇报  2012-10-20 14:4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19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名医生被杀、三名医生受伤案进行一审宣判,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被告人李梦南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68万余元。法院对辩护人所提医院存在过错,应对李梦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哈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梦南因对医生的治疗方案产生误解,遂产生杀人之念。2012年3月23日16时许,李梦南在哈医大一院住院处附近购买了一把水果刀,来到该院风湿免疫科医生办公室,持刀追砍医护人员,致使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一死三伤。案发后公安人员立即赶到案发现场,确认犯罪嫌疑人系李梦南。17时许,公安人员将作案后逃离现场、后与其祖父李禄又到哈医大一院门诊包扎治疗的李梦南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梦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死一人,并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李梦南因对医生的治疗建议产生误解,为发泄不满事先购买尖刀,连续刺杀多名医务人员,造成严重伤亡后果,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应依法惩处,对辩护人所提医院存在过错,应对李梦南从轻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法院未认定李梦南自动投案。李梦南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辩护人就此所提辩护意见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东清、赵春云、王宇、郑一宁所提赔偿请求中的合理部分予以支持。

编辑: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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