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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借款竟私刻镇政府公章诈骗

来源: 法制日报  2012-10-22 06:57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本报讯 记者姜东良 通讯员王秀 王英敏 山东省夏津县一对借款人和担保人为了偿还到期借款,竟然私刻镇政府公章诈骗别人钱财。近日,二人因涉嫌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1年,隋某为白某担保借了一笔钱,借款到期后白某无力偿还,由于债主催讨紧,二人商量了一个“借鸡生蛋”的法子,白某伙同隋某私刻了镇政府的公章,盖在公职、收入证明上,然后使用伪造的证明在牟某处借款8万元用以还借款。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隋、白二人就玩起了“躲猫猫”。接到牟某报案后,夏津警方经过调查取证,10月16日将隋某、白某抓获。

编辑: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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