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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老人”期待专门救助制度抚平创伤

来源: 法制日报  2012-10-23 05:01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应当针对“失独群体”建立专门的社会救助制度,尽快改革和完善医疗、养老等相关制度,保障他们能够优先就医和养老。同时,应尽力减轻“失独群体”特别是老人的经济和精神压力,社区和社会组织也要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分类指导和服务

编者按

10月23日,农历九月初九,又是一年重阳节。这个本为登高避灾的节日,近年来因对老人的尊重而成为老人节。只是,今天的老人节,却让一些老人情难以堪。近年来,“失独”这个词频频落在一些老人身上,失去子女的痛苦、养老状态的未知,让这群老人甚至恐惧每一个关于家庭的话题、每一个节日的到来。

重阳节,在这个属于老人的节日里,我们更应该关注这个特殊的群体,让他们真正走出生活的阴影,真正老有所养。

本报记者周文馨

本报见习记者赵志锋

又是一年重阳节,每逢佳节倍思亲。

对李玉华而言,过节是一种恐惧,更是痛苦的煎熬。今年54岁的她,每到重阳节,对“少一人”的思念就格外令她寝食难安。

2008年3月6日,李玉华唯一的孩子小美遭遇意外车祸去世。当时,小美还在上大学。从此,每逢过节,无尽的思念就飘向了那块令她牵挂不已的女儿栖息之地。

在QQ空间日志里,李玉华写下了这样的话:“我很长时间没去‘看望’女儿了,自那次趴在她的坟头哭晕过去后,我就再也没有勇气去那里了。我老了,心脏已负荷不起超载的悲哀了。”

李玉华是甘肃省兰州市877位“失独老人”中的一人。据估算,目前,全国“失独老人”这个群体已超过百万,且每年都在新增。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失独”这一特殊群体的社会问题也逐渐凸显,并走进了公众的视野。

恐惧别离恐惧朋友

重阳节前夕,记者走进了马安家,一到门口,就听到马安与老伴因家庭琐事的争吵声。

“这几年,就是这样吵着过来的。”今年58岁的马安说,即使是一件很小的事,他和老伴都很容易吵起来。

曾经,马安一家也很幸福,直到7年前,他们惟一的儿子小飞因病去世,幸福从此转折。

关于养老,马安说,他从没想过,也不敢想。他和老伴的年纪越来越大,家在8楼,柴米油盐都需要搬运,“现在还能动,实在动不了再说吧”。

比起现实的问题,马安和他的老伴更深刻的体会是孤独。“要是孩子还活着,现在都27岁了,应该工作了吧?”马安自言自语地说,孩子去世后,他几乎患上了严重的“恐惧症”,恐惧别离、恐惧伤心、恐惧朋友……

和马安一样,徐平老人也在8年前失去了唯一的女儿。2004年的一天,患尿毒症多年的女儿没能再次抵抗住病魔的侵袭,丢下父母离去。

为了给女儿看病,徐平一家借了不少钱,如今他和老伴相依为命生活在4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虽然生活困难,但他们最大的难关仍然是思想上的负担。

“老人在一起,说的最多的是儿孙如何如何,而每次听到这个,我就感觉特别难受。” 徐平的老伴说,他们现在经常去爬山,每逢庙会都去烧香拜佛,图个心灵上的慰藉。

QQ群里抱团取暖

一个失独父母的QQ聊天群,成为很多“失独老人”聊以慰藉的惟一地方。在QQ群里面,他们之间互相称呼对方为“同命人”,“同命相连,抱团取暖”。

10年前,王雪24岁的女儿因车祸去世,这一变故彻底改变了王雪的生活轨迹。去年,经朋友介绍,她加入了一个失独父母的QQ聊天群。于是,一有空闲,她就在群里跟大家交流,感觉分外温暖。

“我们除了倾诉对子女的爱和思念之外,大多时候还是担心老无所养。”王雪说,在QQ群里,大家都是“同命人”,谁家有困难,在群里说出来都会去帮一把。

有了QQ群,他们还经常组织一些诸如爬山、跳舞、打羽毛球之类的活动,尽量使晚年的生活更丰富一些。

“养儿防老”的愿望失去以后,“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也值得关注。王雪说,前几天,他们群里的李大姐希望能找到一个养老院生活,却被拒绝,理由是必须有子女签字做监护人才可接收。

记者在养老院走访发现,监护人问题是“失独老人”最棘手的难题。养老院接受老人必须要有监护人签字,若没有监护人,社区服务人员也可以。但因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极少有人愿意给老人做监护人。

不仅如此,进入养老机构还需要一定的费用,而对于一些生活困难的“失独老人”而言,民办养老机构每月1000元至2000元的收费也让他们望而却步。

记者走访发现,大部分“失独老人”在经历失去孩子的打击之后,人际交往范围日益缩小,而每逢节假日,他们为了避免触景生情,往往躲亲避友。如今,他们只能在QQ聊天群里抒发着各自难以名状的感慨。

期待多一些关注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失独群体”面临的已不单纯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形成合力加以解决。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李有发认为,“失独家庭”经历了精神和心理的双重打击,老人们的心理发生了深刻变化,迫切需要精神寄托和安慰。

在2001年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涉及“失独群体”的规定只有一条: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有关专家认为,法律中提及的“帮助”不是“责任和义务”,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具体执行起来具有很大的伸缩性。

记者从兰州市计生委获悉,兰州对“失独家庭”的救助主要依据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针对的是兰州市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以后,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10至135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但100多元的扶助金对“失独家庭”而言,只是杯水车薪。李有发认为,应当针对“失独群体”建立专门的社会救助制度,尽快改革和完善医疗、养老等相关制度,保障他们能够优先就医和养老。同时,应尽力减轻“失独群体”特别是老人的经济和精神压力。社区和社会组织也要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分类指导和服务,开展心理辅导、义务巡诊等多元化服务,构筑起帮扶“失独群体”的社会支持体系。

记者了解到,施行了16年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首次迎来大修,正在广泛征求意见。记者采访过程中,“失独老人”希望,在修订该法的过程中能够对他们这一群体给予重点关注。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失独老人”均为化名)

本报兰州10月22日电

编辑: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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