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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撞亡身份难确定 肇事者想赔偿找不到其家属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2-11-02 10:4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漫画/王启峰

  儿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抓了,西安市阎良区的赵某想:主动赔偿,也许能给儿子减免点刑罚,可让他着急的是,因为死者的家属没找到,法律也没有规定哪个部门可以出面,他不知道这个钱到底要交给谁……

  女子被撞亡肇事者逃逸

  10月14日晚8时许,在阎良区郭靳路赵庄村路段,一名约60岁的女子被撞倒,肇事者驾车逃逸。伤者被送往医院后因伤势过重身亡。

  “死者穿深灰色的绿格子外套,红色塑料拖鞋。”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说,调查时,有村民说,该女子在附近已经三四天了,说话是蓝田或渭河以南口音,给她鞋她不要,给她吃的她都要。

  通过现场遗留的碎玻璃、漆皮和半截雨刮器,民警初步判断肇事车是农用车,10月16日找到了涉嫌肇事的小赵(22岁,阎良区人,已婚)。小赵开始说是在另外一个地方肇事,后来才承认当天他送芹菜返回途中,驾驶农用三轮车将人撞了,下车一看,周围没人,有些害怕,就驾车逃逸。

  无法确认死者身份钱不知该赔给谁

  嫌疑人小赵被刑拘了,但问题又来了,死者是谁?谁认识她?

  10月19日,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在媒体上打出《认尸启事》,希望家属前来认领,但十多天过去了,始终没有找到死者家属。“按照规定,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可以认领,超过一个月,只能按照无主尸体火化。”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朱维中说。

  一方面民警在寻找失主,另一方面肇事者家属也比较积极,小赵的父亲经常往交警队跑,“我们要主动赔钱,你们说什么时候处理,钱给谁。”可是找不到死者家属,交警队也不知道钱该给谁。

  ■交警说法

  以前民政部门代为诉讼现在可能不行了

  “包括这起案件,近几年来,西安市阎良区出现了4起无名氏被撞身亡的事情。”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惠建锋说,去年有一起案件,后来经交警部门协调,民政部门代为诉讼,法院判决,赔偿了24万余元,由民政部门暂时保管,等找到死者家属再给,但现在恐怕不能这样做了。

  惠建锋说,去年8月,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转发了《公安部关于征求〈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稿)〉意见的通知》。该征求意见稿提到,身份不明人员因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无赔偿权利人或赔偿权利人不明,有关机关、部门或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死亡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

  “刑事案件不影响,但民事赔偿就成了问题。”惠建锋说,从这一点来说,目前再采取民政部门代为诉讼的办法就不太合适。

  ■律师支招

  肇事者直接找民政部门让其暂管赔偿金

  那么钱到底该给谁?案件赔偿难道就这样卡在这里吗?

  “在没有找到家属情况下,死亡赔偿金交给谁,目前无法可依,民政部门也不能作为诉讼主体代诉此类案件。”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称,在法律上没有依据,没有明确规定哪个部门可以得到这笔死亡赔偿金,但是,如果肇事者要表达自己的心意,主动赔偿这笔钱,可不通过法院诉讼的形式,直接通过办案单位联系当地民政部门将赔偿金交给民政部门暂为保管,由民政部门出具收据,将来这个钱转给找到的死者家属。

  相关赔偿收据在法院审理时可作为主动赔偿量刑的依据,如果将来还找不到死者家属,这笔钱可作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使用。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本报记者刘立春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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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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