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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集中供暖费最高5.8元/㎡ 空置房屋按30%收费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12-11-07 07:0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市物价局价格处处长邱仲琴在本报接听热线。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昨日,市物价局专家做客本报接听热线,回答市民关于供暖价格方面的问题。在热线接听中,价格专家几乎不停歇,就市民关注的房屋空置暖气费如何收取、自备锅炉供暖价格、暖气费怎样计算等问题进行了回答。

  集中供热收费标准是多少?

  每月5.8元/㎡ ,多收取可向物价部门投诉

  家住南二环和东二环交界处的一小区用户打来电话询问,他说自己所在小区属于集中供热,但今年暖气费收费的标准为55.9元/㎡,业主认为多收取不合理,但物业表示热交换站是租赁的,因此要多收取。

  市物价局价格处邱仲琴处长说,集中供热价格分居民用热和非居民用热两类价格。其中,幼儿园、学校、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等用热按照居民用热价格执行。集中供热的出厂价格居民用户为每月5.3元/㎡,非居民用户为每月7元/㎡。到居民用户家中的价格也就是销售价格为每月不高于5.8元/㎡,非居民用户每月不高于7.5元/㎡,低保户用热为每月4元/㎡。非采暖期集中供热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邱仲琴处长说,集中供热的收费标准是一定的,任何单位都不得收取高于规定的费用,因此如果出现类似违规收费情况,可将收费手续进行拍照后提供给物价部门进行投诉,谁收钱就投诉谁,也可拨打物价投诉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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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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