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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女寻子遭索赔续 养父母愿还小孩要求补偿12万

来源: 三秦都市报  2012-11-29 05:45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本报讯(特派湖南记者张亮)连日来,陕西宝鸡女子李悦湖南怀化寻子事件牵动众多读者。昨天下午,此事又有最新进展,由辰溪县委政法委、纪委、公安局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已经初步告知李悦,养父母愿意退还小孩,但想要补偿款12万元。

  昨日下午5点左右,在辰溪县委宣传部,杨晓副部长告诉记者,经调查组协调,向宜发夫妇愿意退还小孩。同时,夫妇俩也提出三个方面补偿要求:第一,收养过程中的车旅费及给小孩添置衣物的费用。第二,14个月的小孩抚养费和照顾费。第三,5次从浙江往返辰溪县看望孩子的费用。

  随后,李悦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她接到辰溪县委政法委袁副书记告知协商事宜的电话,具体内容与杨晓副部长说法一致,同时,袁副书记想邀请她去辰溪县面谈。考虑到去辰溪县难以保证人身安全,李悦决定考虑后再做决定。二人在电话中,都希望对方提出一个具体数额,但最后都没给。

  没过多久,李悦再次接到袁副书记电话。

  “他们要12万。”李悦告诉记者。问及她对这个数额有什么想法,她说自己没有这么多钱,是否接受调解,她需要认真仔细考虑后再做决定。

  此前报道:养父母索要232万赔偿或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

  湖南怀化辰溪县公安局认为此事件作为拐卖儿童案来说立案证据不足,是一起“带抚养性质的民事行为”。陕西省公安厅“打拐办”认为,虽暂时无法界定此行为是否构成拐卖,但即便是收养也应办理合法手续。对于湖南当地“收养人”向李悦索要232万元的说法,可能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李悦向当地警方求助,当地警方应该予以帮助。因为,目前李悦还是孩子的监护人。【详细

编辑: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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