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线杆上蹭上的车漆不是很明显。(摄影:贺桐)
被撞路灯仍立在路边。(摄影:贺桐)
西部网讯(记者 鄢山宇)近日,“西安的哥赵师傅驾车蹭上路灯被开出近万元赔偿单”一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今天(5日)下午,西安市政公用局城市照明管理处就此事召开媒体通报会,管理处党委书记雷养田在会上向广大市民以及当事人道歉。
据西安市政公用局城市照明管理处副处长程联社介绍,目前事故因赔偿费用及责任人有争议正在进行调查取证。
考虑到当事人驾驶车辆为运营车辆,且家庭困难,为减少其损失,经与当事人协商,管理处同意在事故调查期间,在当事人写出书面保证的情况下,给交警队出具暂不扣留车辆的通知,但继续保留对被撞灯杆的索赔权利,待事故责任人查明后,再做处理。
为确保设施正常运行,12月2日,管理处维护人员已将该灯恢复正常照明。
程联社表示,此次赔偿费用的计算主要依据《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以及西安市城市照明管理处1999【024】号文件《关于城市照明设施损坏赔偿规定》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在交纳赔偿款后,我们将为交款人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并全额上交市财政。”程联社说。
管理部门向市民及当事人道歉
据了解,自12月2日起,西安市政公用局城市照明管理处已在全处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活动。并责成设备管理科工作人员王伟毅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处通报批评。
“我代表我们管理处诚恳地向广大市民以及当事人道歉,并以此为戒,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在通报会上,城市照明管理处党委书记雷养田向广大市民、网友以及当事人道歉,并欢迎市民、网友继续关注和监督他们的工作。
不过,通报会未对路灯的采购价格等公众关注的问题做出说明。
早前报道:
开车撞了路灯杆,且无明显损坏,可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照明管理处开出了9660元的赔偿标准。遭遇高额赔偿的的哥赵师傅将此事发到了微博上。昨日当记者和赵师傅前往城市照明管理处处理赔偿一事时,该处设置管理科负责人称:“既然把此事上了网,又叫来了媒体,那就不处理了,等此事平息了再处理。”
出租车夜晚蹭上路灯杆,西安的哥赵师傅被管理部门开出了近万元的“赔偿单”,好说歹说降到了5000元,却因为媒体报道让“领导很生气”,只能“等影响消除了再说”。西安的哥赵师傅遇到的麻烦事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市场价格仅千元,却要赔偿近4000,是市政部门采购价格太高,还是赔偿标准水分太大?”对西安市政部门的的做法和态度,网友提出了四点质疑。
编辑: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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