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己没有工作,女友家人不满意二人交往,小伙与女友分手后心有不甘。本想约出来商谈,不料一气之下将前女友杀害,还将其现任男友刺伤。近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
恋爱遭女方家人反对
2011年年初,时年22岁的乾县小伙罗某在网上结识了同县的女孩小敏(化名),经过网聊,他们越来越熟悉,进而发展成恋人关系,并且他时常带小敏回家与父母见面。
经过大半年的交往,2011年年底,二人相约去见小敏家长。
不料几次相处下来,小敏家人因嫌他们两家相隔太远,并不十分满意他们俩在一起。
加之女友经过和他长时间的接触,嫌他没有正式工作,性格又比较松散,慢慢地,他俩的关系就疏远了。
2012年5月份,女方家人给小敏重新介绍对象。同月24日,小敏给罗某打电话,提出分手。
之后,罗某不甘心,又给小敏打电话约她谈一谈,想极力挽回他们的恋情,可是小敏却总是推辞,躲着不见他。
商谈不成动刀子
在找到小敏后,罗某着急询问对方为何与自己分手,小敏却只说“我俩不合适”。罗某心里猜想,肯定是她家人给介绍了新对象,这才使得自己遭到抛弃。
罗某一时生气将小敏的手机抢了过去,联系上她的现任男友,并相约三人见面商谈。
2012年6月1日下午6时许,罗某携带了一把折叠刀到了咸阳市一公园赴约。三人见面后,罗某提出和小敏单独商谈,而小敏的现任男友在距他们较远处等候。
“看在咱俩一年感情的份上,你再给我一次机会,你说好给我三个月的时间让我改掉懒惰不上班的毛病,我正在改。”罗某跪在小敏面前乞求道。
“我俩不可能再发展下去,我们开始就是错……”
面对对方冰冷的回答,罗某内心失望至极。他说了很多恳求对方的话,但小敏始终态度坚决,不同意与他和好。
就在这时,小敏的现任男友走了过来,要求与罗某谈话。两人言语发生冲突,罗某用刀将对方刺伤。
两个小伙之间言语更加火药味十足,矛盾进一步激化。
罗某遂用随身携带的刀子在自己的左手腕处划了一刀,并称“我得不到的,谁也别想得到”,随后持刀刺向小敏。小敏手捂肚子倒在了草坪上,再也没有起来。
一审被判死缓
经咸阳市渭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罗某的前女友系被单刃刺器刺伤腹部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而前女友的现任男友属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因处理感情纠葛不当,持事先准备的单刃尖刀将一人捅死,一人捅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某的罪名成立,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民事赔偿4万余元。
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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