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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官员拒处理村民纠纷:谁给我工资就听谁的

来源: 南方农村报  2012-12-20 08:0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李:没有。

  阳:黄副县长叫山林纠纷调处办立案查处,但山林纠纷调处办不立案查处。(林改)不能卡在那里,我没办法停止办证,只能按林改程序走下去。

  “你想害我啊!”

  背景:2011年12月16日,因认为其位于老彭垅的山被勾图人员划给了村民谭某培不合理,谭作金拿着相关证据与《山林暂停办证申请书》,要求扶溪镇林改办主任阳某书面答复。

  谭:阳主任,现在我带了本组李某英的自留山证来证明。李某英位于老彭垅山的山林同我哥哥谭作海的山林交界,并不是同谭某培交界。而这次勾图,谭某培的山林变成与李某英的交界,就吞掉了我家位于老彭垅的整片山。我家1953年的土改证也证明了这一点。应该马上纠正。

  阳:一、要李某英和谭某培来亲口承认,老彭垅山有你的山,才可以纠正,否则不行;二、你出示的土改证,现在已经不能作为权属证据;三、你组大部分人同意按“三定”时期的责任山承包登记底册作为林改勾图依据,此底册里,老彭垅山没有山林是你家的;四、李某英的自留山证上只注明“与作海交界”,并没有注明姓什么,不一定就是你哥哥谭作海;五、李某英与谭某培相互承认了彼此在老彭垅山的山林界址,说明以前林权证上的界址是错误的,现在纠正了。

  (当日,谭作金到仁化县林改办办证大厅要求停止为谭某培位于老彭垅山的山林办证,县林改办办证大厅工作人员叫谭作金找扶溪镇领导。12月19日,谭作金找到时任扶溪镇党委书记谭某华反映情况(以下简称“华”))

  华:你村大部分村民同意按1980年代的山林登记底册林改,我没有权力干涉。

  谭:只讲三分之二人以上人同意,不讲公平合理(分山),那么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无法生存。

  华:不是现在不合理,是30年前不合理。你谭作金认为不合理,其他人认为不合理吗?

  谭:我在《诉求处理申请书》里写明了什么地方不合理,你给我签收就可以了。

  华:不能强求的就不要提了。重新分过,谁会同意呢?

  谭:他们骗了这么多山,还来争我的山。

  华:我没有权力说上蕉坪某某,你骗了那么多山,分一点(给)谭作金。这件事情我帮不到你的。林改文件规定,如何踏山(勘界)分山的方案是由村民定的。

  谭:我还是请求谭书记帮我签收这些上访材料。

  华:你想害我啊!人家不同你签(收),就(把)矛头指向我,是不是(以为)你这个计谋我不清楚?

  谭:不是(这样)的。只是(反映问题的)程序是这样的。

  华:你不要烦我,你去找何镇长。

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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