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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南京一老板遭高利贷逼债坠楼身亡 警方否认

来源: 现代快报  2012-12-23 16:21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观点

  律师称警方并无处理失当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严国亚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是法律认可的。近两年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6%上下,如果刘某所说属实,与张先生约定的年利15%,显然没有超过6%的4倍,法律对此是认可的,不属于高利贷。

  至于家属们质疑债主刘某等人是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严国亚表示,寻衅滋事显然谈不上,因为刘某等人手持合法的欠条,上门讨债,这不是无事生非、寻衅滋事。另外,警察3次上门,刘某等人没有采取胁迫、暴力等手段,逼迫张先生,没有限制其自由,这种行为很难够得上非法拘禁。

  事实上,记者也了解到,当时雨花台区警方就是以涉嫌非法拘禁对刘某等人采取拘留的,但后来警方调查后认为,刘某等人情节轻微,够不上非法拘禁。至于刘某等人是不是私闯民宅,据记者了解,当时刘某等人是与外出回家的张先生一起来到张先生家中。对此,严国亚表示,刘某等人是与张先生一起到张先生家中的,而且是正当的讨债,算不上私闯民宅。

  对于死者家属质疑警方工作不力、不作为的情况,严国亚认为,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不能介入民间经济纠纷。就事件整个过程看,雨花台区警方先后3次处警,因刘某等人没有采取不法措施,警方只能调解。总的来说,警方在此事的处理上,并无明显失当。

  焦点

  这20万是不是高利贷?

  警方是不是处置不力?张先生是自杀?他杀?

  对于欠债一事,无论是张先生的大哥,还是张先生的儿子,都不太清楚。但张先生的儿子称,事发当天他听刘某等人说,父亲欠刘某20万,利息很高。家属们因此认为,刘某带人上门讨债,属于高利贷逼债。

  12月21日晚,记者联系上了债主刘某。刘某告诉记者,他和张先生是朋友关系,张先生于前年5月、去年6月分两次向他借了20万,“除此之外,我还给他担保,从我一个朋友那里借了10万,但他只还了5万,还有5万没还。”刘某说,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是15%,根本不是高利贷。

  12月22日,刘某向记者出示了张先生打的欠条,两张欠条的借款额都是10万元,但上面只写明了借款额,没有标明利息。“我们是口头约定的,年利15%。”他说,一张欠条是去年6月18日写的,另一张是前年5月8日写的。后来因为张先生暂时还不上钱,今年张先生重新打了一张欠条,将前年写的那张欠条作废。

  对此,雨花台区警方表示,根据目前的调查情况,刘某与张先生之间是民间借贷,年利率15%。国家规定,利率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才能算作高利贷,15%的年利率并没有超过这个标准。因此,该案并不是高利贷纠纷。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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