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24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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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京、晋、陕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房姐”龚爱爱不知所踪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对陕西"房姐"龚爱爱假户口事件挂牌督办,并下发通知要求北京、山西、陕西检察机关立即介入调查,依法查处假户口背后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犯罪。此前最高检已对郑州"房妹"事件挂牌督办。

  最高检渎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12月曝光的郑州"房妹"事件和2013年初曝光的陕西"房姐"事件具有很强相似性,事件本身关系人民群众住房问题,舆论反应十分强烈,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类事件高度关注,要求对事件背后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犯罪,有关检察机关必须依法严肃查处。据新华社

  "房姐"龚爱爱不知所踪

  1月16日,有关陕西神木"房姐"的帖子在网上热传。帖文称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在京有20多套房产,总价值近10亿元;她还有另一个名为龚仙霞的身份证。自此,掀开了"房姐"落马的序幕。

  处于舆论风暴眼的房姐龚爱爱迟迟未现身。记者致电陕西神木县委宣传部负责人,该负责人称,神木当地政府一直努力在联系龚爱爱,但是龚爱爱手机关机,"目前还没有与龚爱爱联系上"。

  多日未现身,龚爱爱在哪里?

  那么,如果龚爱爱利用假身份办理护照,逃匿国外怎么办?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委员会副主任许兰亭称,如果龚爱爱逃往的是与中国签有司法引渡条约的国家,可以通知该国家,一旦知道龚爱爱下落,帮助引渡回国;如果龚爱爱逃往的是与中国没有司法引渡但有司法协助的国家,可以通过司法协助送回国,但是这种情况送往回国几率比较小;如果龚爱爱逃往的是既与中国没有签订引渡条约、又没有开展司法协助的国家,除非龚爱爱自愿回国,否则会相当麻烦。根据目前状况来看,龚爱爱不存在政治庇护资格。

  许兰亭称,一旦陕西"房姐"龚爱爱案件立案后,龚爱爱还不现身,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3条,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追捕犯罪嫌疑人归案。在没有正式立案前,龚爱爱原来工作单位以及当地政府部门应该尽快核实了解相关情况,查明事实真相。

  人大代表资格,是否应罢免?

  此前,陕西省榆林市人大向媒体确认,龚爱爱仍是该市人大代表,是"神木县人大选出来的",已责成神木县人大调查。有学者提出应对龚爱爱启动罢免程序。

  昨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如果公安机关侦查掌握其违法犯罪证据,对人大代表进行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行为,需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才能执行。同时,在其犯罪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应该启动罢免程序,终止其代表资格。据《新京报》 

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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