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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一楼盘无手续强行交房 开发商称是意向性交房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2-08 07:51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1月31日,小区C座整体施工还未完成 本报记者 张林 摄

  本报咸阳讯(记者 张林)“没有相关手续,开发商就通知业主付钱收房。”兴平市心语馨苑小区业主日前反映。而开发商则表示,只是物业提前通知“意向性”交房。

  业主:无手续却强行交房

  “无故延迟交房一年半,现在通知交房时,手续都没办齐全,无法出具必要的房屋竣工验收报告表和住宅保证书。”兴平市心语馨苑小区业主代表鲁先生讲,2010年初他看中了金城路中段由陕西美宇实业建设的心语馨苑楼盘,签了购房合同,“合同上写的是2011年8月交房,但直到2012年12月才通知交房,但根本就没达到交房条件。”鲁先生说,首先开发商无法出具交房必需的相关证书,而且单方面宣称房屋面积普遍比合同面积增大了4-6平方米。

  记者在兴平心语馨苑小区C座看到,整栋大楼内部设施已完工,但1到3楼外墙仍在施工装饰中,门上或墙上未见任何交房、验房时应张贴出示的相关证书复印材料。

  住建部门责令停止交房

  “经调查,该小区目前还未递交房屋验收申请,因此住建局也没有组织验收,而未经住建部门的验收就向业主交房明显违规,我们已经责令开发商停止交房行为,并将进一步调查。”兴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科副科长张宝社表示,根据建筑法规定,住建部门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地基勘测以及规划设计单位进行5方验收,合格备案后才会出具房屋竣工验收报告表等材料。

  “交房的相关手续都在办理中,业主反映的也是事实,物业提前通知业主收房,只是个意向性的交房通知,并没有强行交房,目前全楼也只有1户业主收了房拿到钥匙。”陕西美宇实业负责销售的郑经理表示,因为交房时间晚了一年多,所以就一边办理手续一边通知业主收房,流程上出现了失误,接到住建局通知后已立即要求物业停止交房,并向业主做好解释。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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