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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官微:醉酒骑自行车可罚20元可扣车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2-27 06:1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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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小时30多辆非机动车被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只能搭载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西安市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电动车的稳定性较差,刹车性能远不及机动车,一旦遇到突发情况,非机动车在载人的情况下很难及时停下,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去年8月份期间,西安交警对两轮、三轮车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当时,交管部门在长乐路轻工门前、大雁塔北广场、雁塔路省委门前、南二环永松路口等43个路口设置了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检查点。仅在记者采访的1小时里,就目睹了30多辆非机动车因走快车道或载人受到处罚。

  醉驾电动车入刑 多地都有案例

  2012年1月22日,宁波市民李某喝了150克白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上路不久,被执勤警察发现。经检测,李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92mg/100ml,属于醉驾。随后,李某被检方以危险驾驶罪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无脚踏骑行功能,只具备电驱动功能,车重380公斤,时速可达30公里,属于机动车范畴。对此,法院判李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两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成为宁波首例醉驾电动车入刑案。

  此外,去年3月15日,杭州萧山一名居民因醉驾“超标”电动自行车,被当地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两个月15天,并处罚金2500元。本报记者 贾晨

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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