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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违法将与个人信用挂钩 逆向停车罚100元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13-03-07 10:1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车身超出停车泊位

  处罚100元

  现象:赤脚、穿拖鞋、高跟鞋驾驶机动车,随意停放车辆,不按方向停车,这些小事情没有引起过重视。

  规定:不得赤脚、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时,不得牵引动物;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不得双手离车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在车把上悬挂物品;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在道路停车泊位内,依次按顺行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车,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在停车场内,按标志、标线规定停放;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正常通行;进出停车场、客运站、商场、医院、学校、加油站等,遇有停车泊位已满无法进入时,不得占道排队等候。违反规定的,处罚100元。

  据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将条例草案在西安人大网站(www.china-xa.gov.cn)全文刊登,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于4月5日前反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 86782043 86782045

  传 真: 86782042

  电子邮箱: xardfgwb@163.com

  通讯地址: 西安市凤城八路89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邮编:710021)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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