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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事故不及时撤离致交通拥堵者 处罚司机500元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13-03-13 10:24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轻微交通事故

  不及时撤离现场将被罚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当事双方争执不休,不及时撤离事故现场,往往会造成道路拥堵。针对这一问题,《条例》规定,对依法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调解决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具体范围标准,完善快速理赔机制,合理设置快速理赔服务站点,并向社会公布。

  对于符合自行协调解决标准的交通事故,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影响道路通行的,交警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并对驾驶人处以500元罚款。

  已投用的停车场

  不得停用或改作他用

  “为了推动全市缓堵保畅工作,在制定《条例》时,我们多次到南京、深圳等地调研,吸取这些城市的先进经验,把停车场管理、规划建设公交专用道等内容也纳入《条例》当中。”王安军说。

  《条例》规定,已投入使用的停车场(库)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改作他用。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合理规划公交车专用道、公交停靠点、出租车停靠点和人行过街设施,并与道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接管、同步投入使用。

  此外,《条例》还规定接送幼儿园、小学、中学学生的车辆,应当在校门口道路即停即走,不得影响道路通行。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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