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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管违停拖车收两百遭质疑 今年或将取消收费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3-03-30 07:1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漫画/张永文

  道路违停,交警罚款100元,拖车免费;道沿上违停,车主要交300-400元,因为城管拖车收费200元。今年以来,有关城管拖车收费话题,在网络上频繁引发讨论,“收费凭啥啊?”“实在没车位,宁可停路边”。

  城管拖车收费有无依据?拖车收费原因在哪?是否还会继续收费下去?

  >>市民说法

  交警拖车免费 城管拖车两百

  家住西安城南的刘先生,自2012年买车后,就开始为停车发愁。因为小区车位紧张,他必须每天6点前赶回家才可能抢到车位。买车一年时间已有8次违停和两次被拖车的经历。

  “停在路边,交警罚;停在道沿上,城管罚”,在西安北大街上班的杜女士说,停车成了一件头疼事,让她想不通的是,“城管拖车还收停车费,一月拖上两回,怎么受得了!”

  3月13日,西安市民张先生在北大街凯爱大厦停车,一小时后回来发现车不见了,联系发现被莲湖城管拖走。张先生向城管执法局缴纳了200元罚款,去北郊的执法停车场取车时,又被要求缴200元拖车费和20元停车费。

  与张先生情况类似,本报热线029-88880000在3月9日至13日的五天时间内,先后接到六位市民投诉,普遍对城管拖车200元的收费提出质疑。记者发现,城墙禁停区域,近来投诉更为集中。有被拖车经历的市民不在少数,各大网站论坛、微博,均有不少网友吐槽,“交警拖车免费,为何城管拖车要收费?”

  在人民网地市领导人留言专区,有网友给省长娄勤俭留言询问,“城管拖车收费是否合理?”并希望省长过问解决。

  在西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专区和市长信箱,均有网友对“城管收费合法性”持异议的投诉帖。

  >>城管回复

  拖车费用来支付社会单位劳务费

  拖车费收取问题是否有法可依?记者采访部分城管执法机关,对方均未正面回应。西安市城管执法局答复本报称,去年9月份以前,西安城管对违停车辆只采取贴罚单、锁车措施。9月份以后,随着西安市开展缓堵保畅,城管开始对乱停乱放行为集中整治,并开始对违法车辆强制拖车。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停放办有关人员表示,由于缓堵任务重、时间紧,根本来不及部署拖车工具,所以暂时委托社会单位进行拖车,拖车所收取的费用是社会单位的劳务费用及停车场的停车费用。严格来说,并非城管部门收取,并希望市民对缓堵工作给予理解。

  城管正买拖车 今年有望取消收费

  西安市城管执法局还表示,他们正在积极解决有关拖车费这一问题。去年该局已向西安市政府申请购置拖车车辆,市政府已批准,目前正进入到财政招标阶段,下一步在进行车辆违停管理时,将使用城管局自己购置的拖车,同时将不再向市民收取拖车费用。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停放办有关人员表示,“不出意外,今年就可实现”。

  >>律师观点

  城管拖车有法可依 收费无据

  西安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曹鹏刚代理完一起有关拖车收费的行政复议。他对城管拖车收费一事表态说,“城管拖车有法可依,但收费无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于违法停放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可将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按此规定,交警部门拖车不收费是依法而定。

  《西安市城管执法条例》规定,城管部门可依据公安交管法规,查处违法停车行为。曹鹏说,按此规定,城管拖车于法可依。但拖车行为,与交警拖车行为性质一样,也不能收费。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拖车或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城管部门没拖车,要找拖车企业,肯定有成本,但这不足以作为向当事人收钱的依据,现行法律不允许。

  车主若被收费 可申请行政复议

  对于城管部门拖车费是支付劳务费的说法,西北政法大学几位教授和部分律师普遍认为,依据相关法规,城管部门目前可按照交警拖车的规定行使执法权,但无权收取拖车费用。被执法者有权依据法规拒交拖车费。若城管等部门拒不执行,车主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应可胜诉”。

  记者向负责行政复议的西安市法制办咨询,对方表示,目前虽对停车费是否收费有不同理解,但对于拖车费认定无异议,城管拖移违法车辆,收费无法可依。他们曾向西安市城管执法局建议免除该项收费。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有关西安城管拖车费引发的行政复议申请,已有十例左右,基本都妥善解决。复议机关一般建议双方调解解决。从目前复议的案例看,拖车费用多数得到退还。

  对于年内有望取消城管拖车费的回复,有律师认为,免费前的“过渡期”仍是个问题。既然拖车费无法可依,就应该果断取消。

  本报记者 孙洪伟

  >>链接

  2000年起,广州市城管部门开始对人行道停车执法,并收取拖车费。2005年,依据2004年颁布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广州城管将执法权移交公安交管部门。

  记者网络搜索发现,今年起,湖南株洲等中小城市已开始陆续停收城管拖车费。

编辑: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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