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08日 登录论坛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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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奸杀冤案当事人:拒绝减刑从不唱感恩的心

来源: 央视  2013-04-08 13:59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柴静拨打聂海芬电话: 长音,无人接听)

  解说:然而,在之前警方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经明确表示做过跟行车相关的侦察实验。他们曾让民警找来货车司机,开着那辆解放车,从安徽到案发地,再到调头处,最后前往上海,按照事发经过,尽可能模拟当天各方面条件,测算行车时间,推理张氏叔侄有无作案时间。

  吴伟(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公安分局):时间都是精确到秒的,距离是精确到米的。三四次的侦查实验作出来,结果都比较相近,应该是符合客观事实。

  柴静:找了司机,按照你当时的行驶路线一路开到上海,他认为跟作案的时间吻合。

  张高平:空车跟重车根本就不一回事。一个严重超载一个车,你就跟开大货车这样的,就好象挑担,挑两百斤担。

  记者:你当时载货你多重?

  张高平:19吨。

  记者: 19吨的车,跟空车相比,时间上差别是至少?

  张高平:我们的轮胎,后面就是四个轮胎,轮胎要炸掉,我们一般不超过60码。

  解说:警方和张高平有着两种全然不一的说法,事实到底如何,收费站的监控应该是一份有力的证据。但是,案卷中的确没有这部分证据。警方当时是没有调还是由于其他原因没有拿到,我们不得而知。后来,案件进入起诉阶段之后,张高平又委托律师去调取监控,但发现录像的保留时限只有一个月。警方最终的侦查结果认定:强奸过程发生在货车上,张辉与张高平合谋在驾驶室内对王冬实施强奸,张高平帮助按腿,最终,王冬因张辉用手掐住其脖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然后两人开车抛尸。但从案卷上看,张氏叔侄涉嫌“强奸杀人”并无直接或间接的物理证据。

  柴静:你跟王东有任何身体接触的物证吗?

  张辉:头发、指甲都要抽血,什么都没有,我碰都没碰她一下。

  解说:当时现场勘查证实,张氏叔侄的货车上没有强奸留下的痕迹,死者虽有处女膜新鲜破裂的情况,但阴道内未发现精斑,而且身上和被丢弃的衣物、行李上均未留下张辉、张高平的指纹和毛发。

  聂海芬(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大队长):我们也请教了法医,那么法医也给我们一个解释,就是在这么一个抛尸的这么一个现场,有水,即使本身强奸之后体内是留下物质的,一夜的水冲过以后,也有可能把被害人体内的这些强奸的痕迹冲掉。

  解说:但是,同样经过一夜水的冲刷,死者的八个手指甲里却检查出了另一个陌生男子的DNA。不过,警方鉴定结果显示,该DNA“排除与张辉、张高平混合形成的可能”,而是死者与另一名男性的DNA混合而成。但是,该项证据被认为“与本案犯罪事实并无关联,不能作为排除两被告人作案的反证”。对此,这次帮助张氏叔侄翻案的再审律师朱明勇表示难以理解。

  柴静:他们有一个解释,说是手指是一个暴露在外的,相对开放的一个接触点,那么很有可能呢,平常握手,或者是碰到什么地方,也有可能,所以也许跟本案没有关系。

  律师:但是他,应该想到一个简单的问题,正常的握手,有没有可能双手的八个指甲里面,都有一个同样的一个男子的DNA成分?/那一般来讲,我们的常理就是,可能是在激烈的反抗过程当中,抓,留下的痕迹。

  解说:这一点也确实曾经让杭州警方内心打鼓。

  聂海芬(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大队长):一个就是说是不是会有第三个嫌疑人?第二,我们框定的这两个犯罪嫌疑人,究竟准不准确?

  解说:杭州警方曾三次去受害人的老家安徽,排查了死者王冬生前接触过的朋友,指甲里的DNA,没有发现匹配者。于是,这个事后帮助确认疑凶的关键证据再一次被搁置。这一点,让负责张辉二审辩护的阮方民律师至今深觉遗憾。

  阮律师:你现场留下来的这个,可以说是惟一的物证,到了公安到现场之后,他没有取到任何有价值的物证。你说是强奸了,驾驶室当中也没有东西。然后到了现场/也没取到车轮的印子啊

  解说:与此同时,一个极为重要的侦查方向也就此被忽视了,那就是,被害女孩王东曾说,她在立交桥下了张氏叔侄的货车后,是要打出租车去找朋友,那么,凶手也完全可能是在女孩等待或者上了出租车后出现的。如果出租车有涉案嫌疑,那么当时杭州的出租车都安装了GPS系统,排查其实并不困难。但在案卷中,找不到任何当时警方进行过相关排查的纪录。

  朱明勇律师:他们就锁定就是他们两个干的,所以一切的证据的搜集,就围绕这个展开了。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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