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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警方向死亡嫌犯发逮捕令 人大代表称黑案

来源: 人民网  2013-04-19 14:01 http://news.hsw.cn 版权声明

 

  “人死了,还被通知逮捕”,2013年4月18日,面对吉林检方这一张“穿越”的逮捕令,彭军的家属在法院前表不满。2009年5月12日,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向吉林市维军阻燃灭火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彭军下发《逮捕通知书》,而彭军却早在2009年4月23日就因病去世,彭家收到检察院的逮捕令正是彭军出殡的第二天。

  吉林市一“嫌犯”在警方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近一年的时间内“失踪”了,警方、检方不知道!“嫌犯”失踪后因病死了,警方、检方还是不知道!后者检方甚至还在“嫌犯”过世半个多月仍向其下发《逮捕通知书》,这一离奇的死人被“穿越”逮捕的荒唐“闹剧”,直到警方半年后总算是知道“嫌犯”已经死亡而宣布结案。

  “嫌犯”在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失踪、死亡,公检部门居然一无所知。吉林市警方的这一形同虚设的监视居住与“穿越”时空向死人逮捕的闹剧,究竟是如何发生,吉林市昌邑区人大代表陈占敏通过实名发帖试图解开这个谜团。

  人大代表实名发帖爆料警方越权办案干预司法

  在某知名网络论坛上,一则由吉林市昌邑区人大代表陈占敏实名发布爆料帖,吸引了十余万人的浏览关注。

  时间:2003-2005年

  一笔借贷与一场官司

  2003年11月21日,吉林市维军阻燃灭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维军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陈占敏借款30万元,借款期限2个月,吉林市中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信公司)以房屋抵押担保,三方签定《房地产抵押合同》,办理了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在吉林市船营区公证处办理了公证书(529号)。

  2004年4月15日,由于维军公司到期未能还款,陈占敏想昌邑区法院申请执行,后经昌邑区法院民事裁定,将该房屋评估拍卖用于执行抵偿债务。

  2005年,中信公司法人代表韩炳信向昌邑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昌邑区法院2月1日立案受理,4月5日,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中信公司提出的异议,举行了听证会。4月20日,公开审理,最终裁定,依法驳回了中信公司的请求。2005年5月,法院将房屋依法更名过户至陈占敏名下。

编辑: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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