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长县七里村镇党委书记的公务车是一辆超标车丰田汉兰达,县车治办于2011年曾经查处过 本报记者 赵雄韬 摄
延长县相关部门:这辆超标车因地理环境特殊可继续使用
当地群众:七里村镇就在县城不存在地理环境特殊的情况
本报延安讯(记者王晓亮赵雄韬)丰田汉兰达这款最低价为24万元的车型,2009年引入国内市场不久,便作为公务用车出现在延长县城街头。使用这辆车的是时任延长县七里村镇党委书记王军民,2011年该车被有关部门发现超标后,却以“地理环境、工作性质特殊”为由,默许继任者继续使用。
“都知道是超标车但没人管”
近日,几名延长县居民投诉称,2010年,时任延长县七里村镇党委书记的王军民,用公款购买了一辆价值24万元的丰田汉兰达越野车作为公务车,2011年被县上有关部门发现该车超标并登记在案。但在发现该车超标后,延长县财政局公车办竟允许继续使用,在王军民调离七里村镇后,如今的镇党委书记李卫东还在使用。
“大家都知道这是一辆超标车,但没人查也没人管。”一名姓刘的七里村镇居民称。
七里村镇党委书记李卫东接受采访时,承认镇政府配的这辆车超过了政府机关要求的公务车购买标准,也承认这是上一任镇党委书记王军民2010年购买。李卫东说:“这辆车之所以没有上交,是因为车并不太贵,才24万元,买都已经买了,如果上交,镇上还得再买,无形中又是一种浪费。”
该县多数公车未贴统一标识
延长县财政局一名姓张的负责人承认2011年11月发现该车超标,他拿出当年的查处文件,显示该车的处理结果为:“确因地理环境、工作性质特殊,可以继续使用”。
记者了解到,按照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制定的违规用车处理办法,超标车的处理方式包括调剂其他单位使用、厂家回收、公开拍卖、报废、继续使用等,超标车原则上不得继续使用,但确因地理环境、工作性质特殊的,可以继续使用。
在延长县开超市的张师傅表示,七里村镇是延长县政府的所在地,就在县城里,相对发达,并不存在“地理环境、工作性质特殊”的情况。
据悉,2012年9月,为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延长县曾统一印制椭圆形的公车标识,正面为红底黄字,印有“延长县×××单位公务车”字样及举报电话,统一标识要求置于公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醒目位置。但记者近日采访时发现,不仅七里村镇政府的这辆丰田汉兰达没有贴公车标识,县政府大院内停放的大多数车辆都没有贴公车标识。
编辑:白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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